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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土地出让总收入2%用于民生

2013-8-26 11:0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506| 评论: 0

摘要:   “部分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1月26日,浙江省长吕祖善在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坦陈高房价已成为区域经济“拦路虎”之一。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浙江房地产开发 ...

  “部分城市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1月26日,浙江省长吕祖善在该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坦陈高房价已成为区域经济“拦路虎”之一。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浙江房地产开发投资2254亿元,增长11.4%。其中11月份全国房价上涨5.7%,温州涨11.6%,金华涨10.4%,杭州涨9.6%,宁波涨6.4%。

  在吕祖善的工作报告中,“住房保障”被列入浙江2010年重点督办10件民生实事之一。2010年,将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1万户以上,新开工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以上,改造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100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其他政策性支持住房300万平方米以上。

  根据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规划,到2012年,浙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将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告别“蜗居”。

  “一号文件”直指保障性住房

  获得的编号为“浙政发【2010】1号”的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称,将房地产业确定为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把土地出让总收入的2%或净收益的10%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对政策执行实施不力的市县政府,省有关部门将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该文件表示。

  1月21日,浙江省分管副省长陈加元与各设区市市长签订了《2010年度住房保障和支持其他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基本居住问题目标责任书》。

  “有钱不建廉租房,当心乌纱帽。”陈加元在签约现场直言,浙江保障房建设不差地不差钱,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

  至2009年底,浙江省累计有5.4万户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但只占城市家庭总数的1.1%;经济适用住房累计保障约30万户,也只占城市家庭总数的6%,两项合计只有7%。

  “我们不差地,不差钱,就差决心。”浙江省副省长陈加元在不久前全省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上称。

  将严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陈加元透露,2009年该省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1429.1公顷,占比27.1%。按1∶1.2的容积率计算,可建设保障性房源1715万平方米,远高于2009年实际开工的332万平方米。用地不成问题。

  在廉租房保障资金方面,到2009年底浙江省累计归集37.95亿元,累计支出17.18亿元,还有20.77亿元资金没有使用;全省土地出让金入库数1960亿元,按规定可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9.2亿元,实际仅提取4亿元。

  陈加元指出,有两个设区市2009年财政预算没有安排一分钱于廉租住房建设,另有两个设区市没提取一分钱的土地出让金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为此,浙江省政府将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落实情况报告检查制度,严肃追究保障性住房用地不落实、擅自挪用土地指标等行为。对工作不力、落实中央和省政策不到位、住房工作矛盾突出、住房保障工作滞后,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市,省有关部门要施行约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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