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田园建筑优秀实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
各省(区、市)土木建筑学会,各位会员,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田园建筑优秀实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 662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资格要求 1、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田园建筑优秀实例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 662号)要求的实际工程项目。 2、于2016年8月31日前竣工并已经开始使用的工程项目。 3、已经取得2015年首届田园建筑优秀实例推荐认定的项目不得再参加本次推荐认定工作。 二、材料要求 1、 推荐项目需填报纸质材料《田园建筑优秀实例推荐表》(附件1),A4白色纸张,正反打印。 2、 提供A0展板1块(尺寸841mmX1189mm,黑板黑边,亮膜),竖向排版,可参考附件2。展板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总平面图,建成照片,主要平面图、主要立面图、效果图及相关分析图。图纸比例不限,但须清晰表达设计内容及相关理念(注:版面中不得出现参评单位及个人信息)。 3、设计文件电子光盘,应包括: 1)《田园建筑优秀实例推荐表》电子版,doc格式; 2) 电子照片,效果图、总图、分析图等文件(格式为jpg或tif,精度须满足印刷出版要求,A4大小不小于120dpi); 3) 平立剖面(格式为dwg文件)。 三、材料报送 报送单位:中国建筑学会 报送时间: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 报送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906室,中国建筑学会学术部,邮编:100037 报送联系人:张松峰 臧奥奇 刘嘉帅 电 话:010-88082241,88082240 邮
箱:ascxxb@163.com
附件:1.附件1田园建筑优秀实例推荐表.doc
中国建筑学会 2016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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