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落实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作,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的重点、难点问题;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国家行政学院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中国老旧小区暨建筑改造产业联盟定于2016年6月16-18日在北京国谊宾馆举办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培训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各地方政府及主管单位有关人员; (二)规划、勘察、设计、评估、检测等科研院所单位负责人; (三)房地产开发建设、施工监理、项目投融资、设备设施和材料、物业等有关企业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拟) (一)宋春华(原建设部副部长) 课程主题:如何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把城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二)贾 康(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国家“十一五”、“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中国PPP研究院院长) 课程主题:运用PPP等金融模式,解决城市发展中的资金难题。 (三)秦 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课程主题:供给侧改革形势下,房地产去库存的方法和途径及市场发展趋势分析。 (四)王 健(国家行政学院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课程主题:如何让老旧小区改造助力城市发展,成为当地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曹嘉明(上海建筑学会理事长,上海现代设计集团原常务副总裁,建筑设计大师) 课程主题:如何在工作中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三、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1600元/人(含讲师费、场地费、资料费),各地方政府、住建系统主管部门免培训费。组委会可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四、其它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2016年6月10日前将回执(见附件)传真或发电子邮件至中国老旧小区暨建筑改造产业联盟。 附件1:推进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培训班(第一期)报名表.doc 附件2: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培训中心 国家行政学院政府经济研究中心 中国老旧小区暨建筑改造产业联盟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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