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透露,经查明:5月22日晚,上海建景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按公司油管员郭某海指定路线,违规驶入中环高架路。4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使得高架路被压开裂……来看看事故处理结果是怎么样呢?
高架桥桥面压裂高架路被压开裂据悉,牵引车均存在超载违法行为。警方已对涉嫌交通肇事的公司实际负责人邹某国,以及李某权、李某大、赵某山、郭某海等5人予以刑事拘留。 经上海市公安局查明:5月22日晚,上海建景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李某权(男,50岁,湖北利川人)、李某大(男,43岁,湖北宜城人)等4人接到公司运输调度员赵某山(男,32岁,吉林松原人)指令,承担预制水泥管桩运输任务,并按公司油管员郭某海(男,28岁,甘肃武威人,兼管运输路线安排)指定的路线,违规驶入中环高架路。23日0时7分许,李某权驾驶"沪D39073/沪F9165挂"重型半挂牵引车首先驶过中环内圈桩号ZN0834附近(事故发生点),0时12分许,李某大驾驶"沪D39066/沪G0377挂"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中环内圈桩号ZN0834附近时,车辆发生横向倾斜并侧翻,所装载的预制水泥管桩散落后撞击高架防冲墙,部分翻落至地面,造成单车事故,致使中环高架主线桥体内侧翘起移位。 受事故影响,另2人驾驶的两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在距事故发生点约800米处停下待行,被民警发现拦截。现已查明,上述4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均存在超载违法行为。5月24日,上海市公安局依法对涉嫌交通肇事的上海建景物流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邹某国、驾驶员李某权、李某大、运输调度员赵某山、油管员郭某海等5人予以刑事拘留。目前,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3日凌晨因事故受损的上海中环高架路段,已经在连夜修复中,近百吨水泥管桩和受损车辆已清理完毕,桥梁仍在监测维修中,最快将在2周后恢复通车。 承担修复受损中环高架路的上海隧道股份,在事故发生后,于23日凌晨派遣150名专业抢险员,登高车、吊车等特种车辆,以及33辆应急处置车辆赶赴现场。同时,隧道股份城建设计总院派出全国桥梁领域专家赶赴现场参与"会诊",启动桥体抢险修复方案制订。 从隧道股份获悉,抢险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清除高架上高危管桩。经过9个小时的抢修,截至23日下午17时,30余根管桩基本清理完毕。 对残留于桥面的超大车身与车头,隧道股份会同相关政府部门和企业拟定方案,通过实时监控测量桥梁的受力和倾斜程度,不断加固桥体,23日晚受损车辆已经运离高架。 针对其他可能受损的交通设施,隧道股份加工了39块交通临时引导牌,采用防撞水马加强了道口封闭措施,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截至24日11时,中环高架已经连续抢修超过24小时,已完成上千车次的管养疏导作业。目前抢修和监测工作仍在进行中。上海市路政局副局长李俊此前介绍,如果抢修顺利,最快将在2周内恢复通行。 路政负责人经初步调查后认为,总共有3至4辆货运车深夜闯行,而两辆各载重上百吨的重载车上高架明显涉嫌违法。交警部门介绍称,将调取视频监控查找大货车违禁上中环高架的现象。而上海市路政局副局长李俊表示,公路最重载重标准是55吨,但中环路的设计是不通行货车的,达不到这个载重标准,货车100多吨的载重量,远远超过标准。 “按照相关规定,这种车辆是不能进入中环线的,司机首先要被处以扣分、罚款等相应处罚”,法律专家李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以目前情况来看,肇事司机和其所属公司所造成的危害已经不仅仅是“交通违章”,“如果给社会和公众造成巨大危害,有关责任人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法律专家的解读,肇事司机还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相关法律,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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