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突变危房 被限期两日拆除 有关部门这样回应……
摘要:经过相关部门勘察鉴定,南昌县莲塘镇莲塘村揭家村005栋十二户居民的房子被鉴定为D类危房。当地政府要求所有居民全部搬出,近日,又要求居民们在两日内将房屋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 南昌县莲塘镇一楼房突变危房,被限期两日拆除,无该房屋施工技术资料,建筑用材差,砌筑砂浆标号低,材料强度低"/> 无抗震设防,无该房屋施工技术资料,建筑用材差,材料强度低无助:楼房墙体突然开裂 12户居民无家可归南昌县莲塘镇莲塘村揭家村005栋,一共十二户七八十口人,近半个月来,因为房子质量的问题,他们闹心的很。据了解,5月3日起,由于房屋墙体突然开裂,005栋楼内的居民被迫搬出了家园,不得不寄居他处。随后,经过相关部门勘察鉴定,十二户居民的房子被鉴定为D类危房。当地政府要求所有居民全部搬出,近日,又要求居民们在两日内将房屋拆除,否则将强制拆除。 房屋建成至今才二十多年,怎么突然之间就成了危房?房产证、集体土地证等手续均齐全,有人房贷还没还完,怎么房子就不行了,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此外,房屋拆除后,居民们住哪,以后怎么办?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005号楼的居民们不知所措。 对此,南昌县莲塘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警方已控制当年房屋承建者,正在调查相关情况。同时,已安排每户600元的过渡安抚费用。另外,对于房屋重建问题,政府将给予政策优惠,允许居民原址原样原面积自行重建。 无助:楼房墙体突然开裂 12户居民无家可归 事情过去半月有余,范艳红一家至今无法接受这个现实:刚买不久的房子,现在突然之间成了必须拆除的危房。据了解,愁的不止范艳红一家,还有她的邻居们——南昌县莲塘镇揭家村005栋其他11户居民。自5月3日,一楼住户发现墙体突然开裂后,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变故,让住在这里几十年的七八十口人不知所措。 “都是为了孩子接受更好的教育才买到附近,哪知道就变成危房了,银行的钱还要还,住的地方都没了。”范艳红介绍,2013年她与丈夫向亲朋借款加上夫妻积蓄,花费了30万元首付买下南昌县揭家村5号502室,并且向银行贷款18万,每月按揭千余元。 如今房屋出现问题已过去半个月,而当地政府关于居民安置和问题房屋处理迟迟未有任何有效措施,这让她和她的邻居们感到既无奈又无助。 今日上午,为了了解具体情况,记者来到南昌县莲塘镇揭家村采访。记者看到,出现问题的005栋楼房,是一栋6层高由红砖砌成的楼房,楼房旁边其他楼栋的间距非常短。如今,楼房的进口已被封死,居民和记者无法进入。 据多位楼内住户提供的照片,记者看到,楼房内部分楼面确实存在开裂和墙体倾斜的问题。“事情发生在5月3日,一楼住房窗户打不开,墙体开裂,第二天房屋下沉,使防盗窗变形。”楼内多位住户告诉记者,自5月3日房屋出现问题后,政府部门已将所有住户以及旁边楼栋的部分住户请出。 “现在很多人都住在了亲戚朋友家,或者在外面租房子。”住户应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当地政府为每户居民提供了600元的临时安置补助。“但是,如今房屋无法入住,我们已经无家可归,房子问题怎么解决,政府部门一直都没有明确的态度和解决方案。”应先生说道。 现状:房屋被鉴定为D级危房 用材差承重结构坏损 住的好好的家,墙体为什么会突然开裂,房子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今日上午,记者从住户提供的一份《南昌县危险房屋鉴定书》的文件中,了解到了相关情况。 这份拟定于5月5日的鉴定书显示:根据各有关部门现场实地查看,发现近几天房屋西南角墙体下沉现象较为严重,墙体受水浸泡现象较为严重,一出现下列不良情况: 1,墙体变形,粉刷层鼓起脱落,砖砌墙体部分挤压破坏面临失稳。2,阳台进门户、阳台钢筋防盗栅应墙体倾斜变形挤压弯曲。3、由于沉降因素的存在,该房屋出现倾斜情况,楼梯底层外墙已拉裂,有继续发展趋势。4,该房屋无构造柱,楼面、层面以及楼梯多为预制构件。 记者了解到,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南昌县建筑设计院危房鉴定小组做出了了以下结论:结合房屋本身状况,无抗震设防,无该房屋施工技术资料,建筑用材差,砌筑砂浆标号低,材料强度低,经各有关部门现场认定为D类,立即拆除。 根据国家现行标准JGJ125—99《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和GB50292—199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及《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等有关规范标准之规定,该房屋危险等级为D级,即部分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此外,记者看到,该鉴定书内还写明了实地勘察后的处理意见,即:紧急疏散住户及周边所有人员,组织有拆除资质的相关队伍提出拆除方案进行拆除。 质疑:住户被要求两日内拆除 围绕房屋居民疑问重重 鉴定书明确指出,房屋属于D类危房,应该立即拆除。另外,今日记者采访时,还看到一份由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一份公告。这份发布于5月19日、给住户们的通告这样写道: 据南昌县建筑设计院危房技术鉴定结论,你们居住的房屋为D类危房,该房屋主体结构出现险情,随时有垮塌的危险,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按照建设部《城市危房管理规定》的精神,要求你们在两天内进行自行拆除,如两天内未进行自行拆除,我们将委托莲塘镇人民政府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房屋墙体开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今,距离鉴定意见出台已经过去半个月,为何房屋却至今没有拆除? 采访时,记者了解到,危房之所以迟迟未能拆除,跟住户们对房屋的相关情况存有较多疑问,不同意拆除有很大关系。根据住户们的说法,005栋房屋建设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由住户们自己筹钱请了两家承建商来建房。房屋建成于1994年,1995年开始,现有住户们陆续搬进去住。之后,楼内部分房屋虽经过买卖流转,但是,所有住户的房屋房产证、土地证均齐全。 记者了解到,关于这栋危房的处置问题,村民们存在以下疑问: 1、房屋建成后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方能发放房产证。如今房屋使用才20多年即成了危房,且鉴定结果为“建筑用材差,砌筑砂浆标号低,材料强度低”。那么,当初房屋是如何通过验收的? 2、住户手中房屋房产证、集体土地证等手续均齐全,有人房贷还没还完,怎么房子就不行了,是不是存在质量问题? 3、房屋拆除后,居民们以后住哪,房屋是否能够重建,如何重建? 莲塘镇政府:居民可原址原样原面积重建楼房 但费用须自行承担 针对此事,今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南昌县莲塘镇政府相关负责人。 对此,莲塘镇政府负责处理此事的一位邓姓副镇长表示,揭家村005号房屋出现问题后,南昌县和莲塘镇政府部门曾多次就此事开会协调处理。目前,莲塘镇莲塘村村委会已为楼内12户住户发放600元/户的过渡安抚费用。 邓副镇长称,如今,南昌县公安部门已经找到了当年的两位房屋承建商并予以控制,针对房屋出现的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事情发生后,由县里牵头组织了公安局,当年的承建商已经被控制,目前镇政府可以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邓副镇长表示,需要取得12户居民的委托,再由镇政府起诉承建商索取赔偿。 针对居民们关于房屋验收过程是否存在问题一事,邓副镇长表示,由于没有参加南昌县关于此事的调度会议,她并不知情,需从规建和房管部门了解。 关于房屋拆除及拆除后的处置问题,邓副镇长回应称,由于该房屋属于公民私人财产,政府部门并无义务进行拆除或者重建。但是,由于危房涉及到周边房屋和居民的安全,因此,政府部门要求居民将危房自行拆除,否则,出于安全考虑,将予以强制拆除。此外,房屋拆除后,政府部门将为居民提供优惠政策,允许住户们原址原样原面积自费重建房屋,并免除相应的规划费用。“但是费用需要居民自己承担,房屋属于居民私人财产,跟镇政府没有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