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施工资料:匝道路基土石方工程开挖施工规定
摘要: 1.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处理。 2.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 3.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 ...
1.可作为路基填料的土方,应分类开挖分类使用。非适用材料应按设计要求或作为弃方处理。 2.土方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底开挖。 3.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保证边坡稳定。开挖至边坡线前,应预留一定宽度,预留的宽度应保证刷坡过程中设计边坡线外的土层不受到扰动。 4.路基开挖中,基于实际情况,如需修改设计边坡坡度、截水沟和边沟的位置及尺寸等时,应及时按规定报批。边坡上稳定的孤石应保留。 5.开挖至零填、路堑路床部分后,应尽快进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宜在设计路床顶留至少300mm厚的保护层。 6.应采取临时排水措施,确保施工作业面不积水。 7.挖方路基路床顶面终止标高,应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通过试验确定。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soso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