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第一高楼春之眼或降为407米
摘要: 摘要: 春之眼商业中心于2013年5月7日取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13)0088号)。因轨道6号线值机大厅建设影响,春之眼项目用地规模减少,在维持原出让容积率的条件下,适当降低了建筑高度,减少了总建筑 ...
摘要:春之眼商业中心于2013年5月7日取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昆规条件(2013)0088号)。因轨道6号线值机大厅建设影响,春之眼项目用地规模减少,在维持原出让容积率的条件下,适当降低了建筑高度,减少了总建筑面积,重新调整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春之眼规划条件指标变更情况: 总用地面积:31594.14平方米 A1地块:用地面积18085.93平方米;B1/B2-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13.4;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 A2地块:用地面积13508.21平方米;B1/B2-商业商务用地;容积率≤13.4;建筑密度≤45%;绿地率≥15%。 建筑限高555米,主体建筑高度不低于407米;机动车车位≥1500个,非机动车车位≥5000;公寓建筑规模不大于地上建筑面积30%。 本条件只对项目完整土地适用,只能以项目完整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及土地交易,即A1、A2地块不单独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