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弄虚作假被查出 3个总包一级资质被撤
摘要:住建部决定撤销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广西正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该两家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根据3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布的消息,经住建部调查,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西正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资质申请中,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相应一级资质的情况,住建部决定撤销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广西正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该两家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住建部同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文件,因申请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合,撤销了游广增、熊杰、万桔生等三个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注册,且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正文: 广西正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我部于2015年12月31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55号),并于2016年1月7日送达你单位。对于你单位提交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理由,经研究,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我部于2015年12月31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56号),并于2016年1月14日送达你单位。对于你单位提交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理由,经研究,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 江苏世联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经查,你单位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情况,我部于2015年12月31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市行撤告字〔2015〕57号),并于2016年1月14日送达你单位。对于你单位提交的书面陈述和申辩理由,经研究,不予采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的行政许可,且你单位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及全部副本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有关手续。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