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贫困市花2亿建办公住宅楼 莫伤了纳税人的心
摘要:湖北贫困地市老办公楼完全够用,又花费2亿元建新楼,全省地税系统60%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超标……近年来,湖北地税系统争相建设超面积豪华办公设施,一些地方十八大后仍不收敛。 办公住宅楼在革命老区湖北黄冈市区风景秀丽的遗爱湖畔,5幢二三十层的建筑2012年以来相继建起。这是黄冈市地税局新建的办公楼和住宅小区。办公楼四周玻璃幕墙装修,显得很豪华。记者看到,大楼内部装修已基本完成,每层有十多间办公室,最大的有近百平方米,办公区安装了中央空调和暖气。 据悉,2011年3月,黄冈市地税局向市发改委报送了建楼申请,“黄冈地税局及直属单位在编在岗321人,发改委最终批复项目立项,建设面积15000平方米,总投资4500万元。”2012年9月,虽只有“立项批复”,黄冈市地税局还是开建“纳税服务综合楼”。2014年11月,新办公大楼装修基本完成,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比立项批复多出5000多平方米。黄冈市地税局财务装备科科长邹红说,新办公楼项目已支付1.347亿元,约占总费用的75%,总价接近2亿元,比“立项批复”的4500万多了近三倍。 税务部门动辄数亿元的巨款从何而来?记者采访了解到,原来,税务系统有“超收税款返还”奖励制度,只要税务部门完成了当年的税费征缴任务,超过的部分,地方财政会按一定的比例返还。新办公楼已支付的1.3亿多元,基本是多年的“超收税款返还”积累。截至2015年9月,黄冈市县两级地税部门账上“超收税款返还”的余额超过4亿元。 有干部坦言,账上有钱,领导就有搞基建的冲动。一是觉得花钱给公家办事,自己没贪钱,就不会出大问题;也有的干部居心不良,想搞暗箱操作捞好处,殊不知“盖起一栋楼房,倒下一批干部”。另外,由于地税部门为地方经济贡献大,成为“特殊部门”,导致财政资金的监管缺位。在黄冈市地税局办公大楼审批过程中,国土、城建等部门将发改委立项批复当作“总路条”,层层突破,一路“绿灯”。对于拨给地税局的“超收税款返还”款,也基本没有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