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上百项目未批已建成”引深思
摘要:7月24日,国家审计署发布6月份重大政策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其列出的问题清单显示,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环节,有109个项目的完工时间早于批覆时间…… 中国铁路总公司在建项目今年6月,国家审计署共对29个省(区、市)和36个中央部门和企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共抽查了362个单位和258个建设项目,涉及投资额7149.06亿元(人民币,下同)。公告显示,有7个部门和单位存在项目审批制度、简政放权及涉企收费等方面落实中央政策要求不到位问题。其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变更设计审批效率不高、监管不到位。 根据铁路建设项目相关规定,I类变更设计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覆,需要补充材料的在其后20个工作日内另行批覆。此次审计对172个I类变更设计进行抽查发现,有142个批覆时间超过30个工作日,平均批覆时间为145天,其中超过180天的有38个。 公告还指出,由于变更设计批覆不及时,对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如兰渝铁路桃树坪隧道I类变更设计2013年3月上报后,铁总至今未正式批覆,本应于2010年完工的隧道目前仍在建设中,施工单位垫资、欠款达4.63亿元。但与此同时,在变更设计中,还有109个项目完工时间早于批覆时间。 上百项目未批已建成,如此审批效率,让人汗颜。这次审计报告所列出的问题清单暴露了多个深层次问题,值得反思。 众所周知,2013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按理说,改革后行政审批职能划归交通部、国家铁路局,属于企业性质的“铁总”应该审批事项大大减少,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然而,从审计发现的问题来看,“铁总”审批事项似乎不少,办事效率也不像企业——虽然是企业,但“铁总”的审批效率很像某些政府部门,也就是说,审计结果首先暴露出铁路管理改革仍未完成。那么,提高“铁总”审批效率的关键是继续深化改革,减少“铁总”审批事项,提高运行效率。 其次,暴露出审批制度本身不完善。虽然2012年11月起实施的《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比之前的管理办法更完善,但在责任追究部分,对于没有按规定时间完成批复的,缺少追究责任的相关规定,如此,该管理办法就缺少约束力,“铁总”审批时间想拖多长就拖多长。 值得注意的是,《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由原铁道部制定,而“铁总”又是从铁道部变革而来,意味着虽然成立了铁总,实行的仍是旧有的行政审批那一套,这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无疑是格格不入的。 必须指出的是,“完工时间早于批复时间”还暴露出“铁总”对很多项目的监管似乎处于失控状态,因为没有批复文件,铁路项目照常施工、完工,所谓的审批似乎可有可无。这提醒我们,要么是某些审批事项没有实际意义,要么是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不重视批复,所以,批复时间拖延没有影响到施工。 铁道部实行铁路政企分开,作为企业,铁总就该按企业的模式去管理运营,不能再搞行政审批那一套。所以对于“铁总”现存的审批事项,不合理的就该取消,要保留的也该简化程序,彻底去行政化。为此,眼下需改革《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最好是交通部重新修订该办法,并监督该办法落实。继续深化铁路改革,去掉“铁总”身上的“机关病”。 审计署指近三成项目拖延 此轮跟踪审计还重点关注水利、交通、棚户区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审批建设情况,财政资金盘活和使用情况,“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以及政策落实中相关法规、制度障碍等方面情况。 公告显示,跟踪审计抽查的258个建设项目中有69个项目实施进度明显滞后,佔比近三成,涉及项目投资1540.94亿元。据分析,实施缓慢的主要原因包括:水利等建设项目审批前置事项多、时限不明确,实际审批周期较长;一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统筹协调不到位,实施面临预期以外的困难较多;有的项目引入合作方实力较弱,社会投资不到位三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