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规首次定义地下空间
摘要: 摘要: 青岛市首度出台《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无论是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还是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都将拥有产权。各类经营性项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通过招 ...
摘要:青岛市首度出台《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无论是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还是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都将拥有产权。各类经营性项目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城市地下空间建设《办法》同时鼓励用地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地下空间建设面向社会的地下停车场。 具体来看,该《办法》首次对地下空间进行了定义,是指建设用地地表以下的空间,具体包括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和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地下空间。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