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1月17日,第四届“中国责任地产TOP100”发布会在京召开。继2011年首份报告出炉后,我国第四份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榜单出炉,万科、绿地、招商、万达、保利、金地、首开、亿达等品牌房企领衔百强。
第四届“中国责任地产TOP100”发布成功召开 社会责任不是一个新概念,而是一个已经到来的时代。中国房地产业发展至今,12万余家企业蓬勃发展不过30余年,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业享有空前的话语地位,各个层面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自身的建设能力也有着更高要求和更深切的期待。社会责任,已经成为房地产企业在商业利润之外必须面对的重要环节。 从2011年开始,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中国建设报社三家部直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首部行业责任评价《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和中国“中国责任地产TOP100”推介活动正式推出,不但以部级软课题形式填补了行业理论研究的空白,成为首个由政府主管部门支持的、针对房企履行社会责任状况进行评价的具有长效机制的学术课题,更定义了什么是优秀的房地产企业,为中国房地产企业树立了新的行业标杆。在行业媒体与舆论的推动下,经过三年的推广与传播,行业“责任榜”也逐渐和市场化的“实力榜”、“业绩榜”一道,成为政府、行业、消费者等评价房地产企业的最重要参考依据。 高端对话(一 ) 新常态,新经济,企业如何理解新责任?高端对话(二) 开发商如何参与城市设计与运营?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会长、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原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沈建忠,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苗乐如等主管部门领导出席发布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文林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著名经济学家陈淮,首开集团董事长刘希模等嘉宾在会上作主题演讲。逾百名房地产企业代表、专家学者及全国主流媒体在会上共同就社会责任等相关话题展开激烈探讨。
社会责任和企业营利相辅相成 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全面依靠依法治国来推进经济和改革、建设法治社会,其中特别指出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毫无疑问,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有法律保障的社会责任,才更确定、更可持续。 房地产行业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拉动经济增长、提升城市面貌以及扩大就业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与此同时,房地产业也承载、交织了太多的社会矛盾,社会各界对房地产企业缺乏全面客观了解的主渠道。正因如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由中国建设报社组织的“《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讨会系列访谈”上谈及企业的社会责任时才特别指出:“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推动履行社会责任比别的企业更有价值。因为房地产企业更受到社会的关注,产品涉及到千家万户,每一个建筑涉及到城市的形象,他们的每一项开发活动都关乎社会各个方面。” 为了树立房地产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房地产企业重视履行社会责任,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课题组根据国际通行的企业社会责任准则以及国内企业社会责任编制情况,结合房地产行业的自身特点,制定了适合我国国情的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了一年一度的专业测评,以期引导房地产企业日益重视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在当前房地产业下行调整形势下,房企亟待强化社会责任,为行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以此赢得社会的尊重与认可。通过调查,课题组发现,近年来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积极参建保障房、推进住宅产业化、强化节能减排措施、缴纳税费、职工培训及职工权益保护等,特别在社会公益活动与慈善捐赠等方面作了很多努力和奉献。但随着公民权利意识快速提高,社会对房地产的关注度日渐加大,房地产企业自身的进步与公众的要求和期望仍然存在很大的差距。 课题组在对企业经营数据分析后发现,越是企业社会责任综合排名靠前的企业,其年度经营状况相对更好,两者之间关系呈正比。而在TOP100名单中,营业总额维持正向增长率的企业达到81%。 秦虹认为,一个企业的社会责任应该体现在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为企业的遵纪守法、照章纳税,提供符合质量的产品。只要是一个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应该遵守最起码的准则标准:社会准则、产品质量准则、建筑标准的准则,这是最低层次的责任,是必须要履行的。第二个层面为企业能够体现节能、环保、企业员工利益的保护等等。在照章纳税、遵纪守法、提供合格产品之外,还有更多关乎社会利益的环节,包括社会需要安全的水、清新的空气、美观的建筑,企业都要尽可能在这方面能够有所体现。第三个层面为企业有了实力以后,把所有第一层次、第二层次都履行完了,还有能力的话要尽可能回馈社会。“我们认为企业的效益和社会的责任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如果一个企业履行责任好,一定是一个声望好、形象好、社会评价高的正面的企业,企业所销售的产品、所带来的服务也会同样得到市场的认可。所以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营利是相辅相成的、是同步的,而不是抵触的。相反,一个企业自私自利,经常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克扣员工,搞一些危害环境的举动,不顾社会上的需求,这种企业在市场上是不会得到认可的,产品也没有品牌效应。这一点在越来越多的企业中得到了认同”。 万科高级副总裁毛大庆对此深表认同,他在“责任地产课题系列论坛”上称:“在推动社会进步的过程中,企业承担着重大的责任。企业规模越大,责任就更大,因为你影响社会的面太广。万科认为,社会责任与企业的经营行为是分不开的,和你的品牌建设也是分不开的”。 自2014年12月11日起,由中国建设报社组织的“《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课题研讨会系列访谈”在人民网人民电视栏目陆续开播。与以往形成较大反差的是,诸如万科、首开、金地、紫薇、北科建、当代置业、新鸥鹏、福晟、景瑞、东原、金融街、华远等诸多品牌房企负责人,在跟课题组成员共同探讨企业社会责任话题时都表现得轻松自然,信心满满,无论是谈企业诚信、建筑工程质量,还是谈社会公益、慈善环保,都在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实践有感而发,没有口号,没有空话、套话、废话。首开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的潘利群也表示,未来,社会责任应该贯穿在企业正常经营的所有社会活动中。“它是一种思维方式,也是一种工作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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