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水库管理所4名干部贪污被判刑
摘要: 摘要: 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玉明欢、覃家雄、白培南、李省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各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罚金1.5万元。 ...
摘要: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玉明欢、覃家雄、白培南、李省等4人有期徒刑三年,各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罚金1.5万元。 广西一水库管理所4名干部"抱团"私分国有资产被判刑 正义网电(何家银)身为水库管理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抱团”,采取多种手段套取国家经费8万余元,私分国有资产22万余元。 经查,2010年初至同年10月,时任横县六蓝水库管理所副所长的覃家雄、会计白培南、出纳李省,伙同他人采取虚开发票或虚增发票数额等方式,套取并侵吞上级拨发的工程维修经费、抗旱经费2.3万余元,覃家雄、白培南、李省各分得3840元。2010年11月,玉明欢担任六蓝水库管理所所长后,伙同覃家雄、白培南、李省,以同样方式将套取的6.3万元私分,4人各分得现金1.05万元,及价值3400元的手提电脑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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