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社会力量设立科技进步奖管理办法》,中国建筑学会决定设立“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为做好2014年度工业建筑领域“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评审 1、根据《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中国建筑学会工业建筑分会负责工业建筑领域的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 2、申报项目成果是在工业建筑领域中取得的理论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建设实践等方面的优秀科技成果。 3、中国建筑学会对获奖的组织和个人颁发奖杯、奖牌和荣誉证书,并推荐给获奖者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建议予以表彰奖励并作为业绩计入档案。同时遴选部分奖项向国家相关部门推荐。 4、具体内容参见《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工业建筑领域)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5、同一技术内容的项目,已获得政府奖励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推荐项目需按照《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详见附件 )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与附件材料一式三份(A4纸打印或复印,其中一套须加盖红章作为原件备案),并报送电子版。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申报书》申报表格,可通过登陆中国建筑学会网站(www.chinaasc.org)下载。 三、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向xxx申报。 四、申报截止时间 2014年8月15日。
五、联系方式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30号
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 211室
联系人:黄宝连、李 洁
电话:0755-83321985
传真:0755-83321985
邮箱:aejsb@ae-design.cn
附件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docx
中国建筑学会科技进步奖(工业建筑领域)评选实施细则.docx
中国建筑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