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315万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原副局长获刑13年
摘要: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原副局长丁宝军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丁宝军利用其担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江某某、谢某某、陈某某财物共计人民币315.38万元,为 ...
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原副局长丁宝军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间,被告人丁宝军利用其担任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江某某、谢某某、陈某某财物共计人民币315.3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