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增80处历史建筑
网络配图(来源:百度) 广州拟再增80处历史建筑,认定后,历史建筑数量将上升至478处,进一步丰富历史文化名城的内涵。昨日上午,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和广州市文物管理委员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历史建筑(第二批)推荐名单》(以下简称《第二批名单》)。下一步,名单完善后将报市政府批准。
历史建筑扩展至非历史城区
第二批历史建筑推荐名单通过市名城委审议,标志着广州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城乡结合、新旧结合、市郊结合的基础上,以历史城区内为主扩展到全市11个区。新一批历史建筑所在区域分别为:越秀区11处、荔湾区6处、海珠区6处,天河区5处、白云区7处、黄埔区2处、番禺区23处、萝岗区4处、花都区8处、南沙区1处、从化区6处、增城区1处。
结合第一批的类型特点,本次推荐名单着重补充了乡村地区的文化遗产:祠堂类、民居类遗产,原城市郊区的工业遗产,及位于城市公园、乡村地区的门楼、桥、船闸、井等构筑物遗产。
《第二批名单》主要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重点平台项目与三旧改造项目的文化遗产保护线索;第二部分为市名城委会议上明确要求补充的名人故居、古桥、古井等特定的建筑类型。另外,《第二批名单》将构筑物也列入保护名单,包括桥梁、古井、亭、船闸、公园小品、门楼和石板路等。
第二批名单类型及代表建筑
(1)工业遗产:包括制糖业、造船业、仓储等,体现了建国后广州作为华南地区重要工业基地的历史地位和地方产业特点(案例:华侨糖厂旧址〔拱形仓库〕)。
(2)办公教育建筑:有的展示了民国时期教育建筑风貌,有的是1949年以后广州高等教育的代表性建筑,还有反映人民公社时期的礼堂建筑(案例:著义小学校门楼旧址、暨南大学办公楼旧址、华南农业大学亚太地区桑蚕培训中心)。
(3)坛庙祠堂:主要分布在广州周边地区的村落,仍保留诗书传家的传统和家族祭祀,此次入选的祠堂以从化城郊和番禺小谷围较为集中(案例:南野公祠、郑田庙岭村石王古庙)。
(4)名人故旧居:广州作为中国南方的文化中心和华侨城市,许多华侨和著名学者都在这片土地上留下了他们的生活痕迹。保护著名教授学者和侨商侨领旧居,既是对其个人的纪念,更是为了体现和传承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案例:同福西路歧兴中北4-1 民居 〔罗明燏旧居〕)。
(5)传统民居:大部分建于清末民国,以“三间两廊”形制居多,室内外装饰富有岭南特色(案例:均益路5号民居)。
(6)近现代民居:自清中叶开始,广州居住建筑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呈现出风格各异,中西融合的建筑特色,很多近现代民居中西合璧,体现了兼容并包的城市特色(案例:庚辉坊北街10号民居)。
(7)构筑物:包括桥梁、古井、亭、船闸、公园小品、门楼和石板路等(案例:“沙井气”井、东湖船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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