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纲要办发[2011]11号)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纲要办(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纲要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要求,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2011-2015年)》,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2011-2015年)
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 (中国科协办公厅代章)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面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发〔2006〕7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国办发〔2011〕29号)的要求,“十二五”期间,由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牵头,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中科院、社科院、气象局共同参与,启动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为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体系,强化社区科技服务功能。以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政府各有关部门、社区居委会、民间组织、驻社区单位、企业及居民个人的积极作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建设。以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为目标,整合科普资源,健全科普网络,创新科普服务方式和方法,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捷的科普服务。 二、目标任务 ——科学发展观在社区广泛树立。提高社区居民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的意识,切实发挥科学发展观在居民生活各方面的指导作用,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重大决策在社区的广泛宣传,推动社区居民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社区居民科学素质显著提升。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科普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激发社区居民提高科学素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达到《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目标要求。 ——筑牢和谐社区建设的科学文化基础。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在社区居民中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引导社区居民形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自觉抵制反科学、伪科学、破除愚昧迷信的社会风尚,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三、职责分工 (一)增强社区居民科学发展的意识 ——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宣传工作的意见》(中宣发〔2011〕8号),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科技事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在社区居民中大力宣传我国科技事业发展成就,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为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中国科协 ——指导协调以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健康生活为主题的科普宣传活动,把科学发展与百姓民生有机结合起来,帮助社区居民树立科学发展和主人翁意识。反对邪教和伪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在少数民族集中的社区,开展民族政策进社区活动,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增进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持续开展全国公众科学素质电视大赛。 责任单位:中国科协、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国家民委 ——加强民生科技的科普宣传和社会服务,通过各类媒体开展科普宣传、成果推广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提升社区居民对民生科技的认知水平。面向社区少年儿童开展科学、安全、健康生活等宣传和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获得有益知识,拒绝不良信息。开展针对老年人的科普宣传、心理健康咨询等活动。 责任单位: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教育部、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二)提升社区居民科学生活的能力 ——组织文化、科技、卫生、法律等进社区的宣传活动,引导社区居民远离迷信邪教和“黄赌毒”,树立科学健康的文化娱乐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区氛围。 责任单位:中央宣传部、全国妇联、中国科协 ——利用影视媒体和广播开展以节约能源、安全生产、健康生活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积极创造条件,倡导和鼓励影视明星、节目主持人等参与社区活动,增加社区科普工作的吸引力。积极宣传有关单位开展的各种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广播、影视资源,开展科普宣传。 责任单位:广电总局、全国妇联、中国科协 ——倡导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共建生态文明的理念,通过宣传、教育、培训等多种手段,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环境保护和日常环保行为养成的科普宣传,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环境保护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开展环境保护主题日、环保志愿者行动、环保科普进社区、全民低碳行动计划、生活垃圾分类竞赛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环保意识和低碳生活观念 。加强清洁、绿色等环保产品在社区的示范应用,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展。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部、广电总局、中国科协、全国妇联 ——在全国科技周、科技竞赛等群众性科普活动中,增加适合社区居民参与的活动和项目。组织科研承担单位通过有效途径,面向公众展示最新的科技创新成果。有计划地开发一批适合社区居民的科普读物。组织专家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心理健康、心理咨询和社会焦点热点解读等活动。 责任单位:科技部、中科院、社科院、中国科协 (三)提高社区居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加大对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公共安全的科普宣传力度,提高社区居民对食品安全检测技术、安全生产技术、重大突发事故应急技术以及公共保障水平的了解程度。实施全民健康科技工程,普及健康知识,促进实用健康技术和产品在社区的示范推广。 责任单位:科技部、卫生部、安全监管总局、中科院、中国科协 ——针对突发性灾害天气、突发重大事故和灾难,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社区居民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利用每年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科技周、科普日以及大学生气象防灾减灾宣传志愿者中国行活动,组织开展气象、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加大避险自救、防灾减灾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社区居民应对突发恶劣天气的能力。鼓励各地政府和气象部门加大社区气象信息显示屏建设,将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防御科普知识及时发布到社区。 责任单位:气象局、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中国科协 ——针对社区居民开展经常性、常态化的安全生产、避险自救的宣传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对危化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社区不断提高正确、及时排查消防、用电等安全隐患的能力,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安保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矿区、林区以及进城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社区创建、社区卫生评比、职业健康排查工作,加强社区安全文化和安全环境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责任单位:安全监管总局、科技部、卫生部 (四)完善社区科普服务功能 ——加强文明社区创建工作,不断改善社区生产、生活和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文明健康、崇尚科学的意识,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组织开展社区科普大讲堂,科普走进农民工,科普示范街道、社区、楼宇、家庭创建等活动。 责任单位:中央宣传部、全国妇联、社科院、中国科协 ——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动社区科普能力建设。完善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基础设施,发挥其科普功能。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和社区科普小组等网络组织,推动社区科普宣传员、科普志愿者队伍的建设。 责任单位:中国科协 ——发挥社区妇联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生活、节约能源、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积极开展社区“妇女之家”、“巾帼建功”、“巾帼文明岗”创建等活动,利用社区多样化、现代化的教育培训资源,对社区妇女特别是进城务工妇女开展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妇女的就业技能。积极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等健康知识的宣传培训,增强妇女的健康意识。大力宣传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政策,引导妇女创业就业,帮助妇女依靠科技创业致富。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理念,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全国妇联 ——以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为平台,通过开展社区环保科普培训、交流、座谈等活动,使各种环保观念融入到日常生活行为当中,并能够客观、公正、冷静地面对环保热点、焦点问题。 责任单位:环境保护部 ——组织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和科普志愿者在社区开展科技知识培训、科普展览、科技竞赛等活动。逐步开放各种教育资源,引导社区居民建立良好学习习惯,树立终生学习意识。指导各级学校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依托老科技工作者协会开展科普志愿服务行动,发挥老科技工作者在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 责任单位: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协 ——组织专家深入社区、学校、企业进行科技知识宣讲活动。逐步开放一批适合社区居民参观的实验室、陈列室、标本馆等科研场所。依托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等,开发适应少数民族社区的双语科普产品。 责任单位:教育部、国家民委、环境保护部、中科院、社科院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是提高我国公民科学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牵头单位要认真组织、加强协调,各参与单位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积极推进,切实发挥提高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作为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规划、认真实施、务求实效,确保各项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细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 由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牵头,负责协调推动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中科院、社科院、气象局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每年由中国科协、全国妇联组织召开一次成员单位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研讨会,参加人员为各部门相关司(局、部)领导及处室负责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联席会议等工作方式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推动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顺利实施。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本地、本系统的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坚持联合协作的工作方式,动员、引导和激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三)抓好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督促工作任务落实,考核工作目标绩效,加大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加强交流,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促进社区居民科学素质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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