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筑龙网资深网友王荣彦接受专访,结合20多年工作经验针对建筑场地抗浮水位设计的问题进行分享。
王荣彦
筑龙网:您是做建筑勘察的资深工程师,想请您就网友比较关心的建筑工程地下水抗浮设计谈谈您的经验。 王荣彦: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让我们一起看看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对建筑工程地下水抗浮设计的有关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中7.1节地下水的勘察要求,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的规定第8.6节地下室抗浮评价,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83-2001)第五章地下水部分都给出了相关规定。但是,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关于场地抗浮设计的规定比较范范,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还要看当地经验。抗浮设计水位主要从历史最高水位或近3-5年的水位中选取。 筑龙网:那地方规范或者学术研究中有具体的规定吗? 王荣彦:朱教授把我们通常的抗浮设计水位分为防水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概念很清晰。同时北京地区建筑防水设计水位与抗浮设计水位的确定提出了比较中肯的建议,实用性指导性较强。各地也可参照执行。 朱炳寅教授在地基基础设计方法和实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2年注册岩土师培训教材,20124) 2.1 定义和适用范围 (1)防水设计水位指地下水的最大水头,可按历史最高水位加1m确定。用于建筑外防水和确定地下结构的抗渗等级。(加1m指毛细上升高度); (2)抗浮设计水位,指结构整体抗浮稳定验算时考虑的地下水位,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用于结构的整体抗浮稳定验算。 2.2 关于防水设计水位的确定 (1)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J01-92)第4.1.5条,对防水要求严格的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其抗浮设计水位可按历年最高水位设计;对防水要求不严格的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其设防水位可参照3-5年的最高地下水位及勘察时的实测地下水位确定。 (2)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第3.1.8条:凡地下室内设有重要机电设备或存放贵重物质等,一旦进水将使建筑物的使用受到重大影响或造成巨大损失者,其地下水位应按该地区71-73年最高水位确定;凡地下室为一般人防或车库等,万一进水不致有重大影响者,其水位标高可取71-73年最高水位与最近3-5年的最高水位的平均值。 2.3 抗浮设计水位,国家规范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可按当地标准确定。对我国北方的广大缺水地区,应根据水文地质情况及其地下水位的变化规律综合确定。 北京市建筑设计技术细则(结构专业)第3.1.8条规定地下室外墙、独立基础加防水板基础中的防水板等结构构件进行承载力计算时,抗浮设计水位(结构设防水位)取近3-5年的最高水位。见表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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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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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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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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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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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内设有重要机电设备或存放贵重物质等,一旦进水将使建筑物的使用受到重大影响或造成巨大损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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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该地区71-73年
最高水位确定 |
采用防水
设计水位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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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地下室为一般人防或车库等,万一进水不致有重大影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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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水位标高可取71—73年最高水位与最近3-5年的最高水位标高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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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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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算地下室外墙结构构件承载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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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近3-5年的最高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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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抗浮
设计水位 |
北京地区建筑防水设计水位与抗浮设计水位的确定: 1 地下室内设有重要机电设备或存放贵重物质等,一旦进水将使建筑物的使用受到重大影响或造成巨大损失者应按该地区71-73年最高水位确定采用防水设计水位。 2 凡地下室为一般人防或车库等,万一进水不致有重大影响者其水位标高可取71-73年最高水位与最近3-5年的最高水位标高的平均值。 3 验算地下室外墙结构构件承载力时取近3-5年的最高水位。采用抗浮设计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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