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腹板高度450是否增加构造钢筋?
这是个构造上的问题,作为设计人员,没必要纠结太多,对规范理解透彻,按规范执行就行了。 此问题其实没有讨论的必要。 之所以有此疑惑,究其主要原因在于设计人员和审图人员对规范的理解不一定准确到位,hw的取值是否准确才是问题的本质。 GB 50010-2010规定的很具体,也便于操作。9.2.13条描述的很明确,当hw≥450mm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受力构造钢筋。当hw<450mm时,是否配置规范并无硬性规定(个人理解可以不配置,你配了也不会有人说你错)。同时,9.2.13条也明确规定了hw按6.3.1条的规定取用。 对于现浇结构,从规范的角度,依据GB 50010-2010 9.2.13条及6.3.1条的规定,hw可按三种情况加以考虑。 PS:针对三种类型的梁:这里明确下各种梁的概念: 至于为了设计人员与审图的意见不一致时,规范是依据,该怎么做那是另外一回事,设计人员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实际操作时,对于矩形梁和T形梁计算h0也可以不扣除减a,方便操作,扣减太麻烦呵,偏于安全。诸位看过本文后,在依据现行规范设计的情况下,但愿结构界不会有人再在该问题上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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