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深圳总部基地项目方案设计国际招标公告
摘要: 1. 项目名称及背景 本次设计招标主要内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总部基地综合体项目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作为中信集团的一员,于1995年10月25日于北京成立,目前是中 ...
1. 项目名称及背景 本次设计招标主要内容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总部基地综合体项目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作为中信集团的一员,于1995年10月25日于北京成立,目前是中国领先的全能综合性投资银行。2002年12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4亿股普通A股股票,2003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中信证券”,股票代码“600030”,2011年10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30”。 2012年,中信证券各项主营业务排名继续位居中国证券行业前列。 中信证券的价值观:为投资者研究创造价值,帮投资者确保稳健投资。 中信证券的经营理念:科学、诚信、客观、准确、增值。 中信证券的精神:科学严谨、敬业奉献、稳健创新、团队协作、回报社会。 2. 主办方及联系方式 投资及主办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及 金石泽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曙光大厦15楼 联系人:李洋飞 先生 / 梁耀明 先生 电话:0086 (755) 26983676 传真:0086 (755) 26981020 电邮:liyangfei@chinaxy-land.com / liangyaoming@chinaxy-land.com 3. 招标代理、招标平台及监督单位 招标代理:深圳市海德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平台:深圳市城市设计促进中心 监督单位: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4. 招标目的 通过国际设计招标的方式,寻求打造地标建筑并能体现中信证券行业地位和企业形象的高端城市综合体设计方案。 5. 设计依据 (1)国家和广东省、深圳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条例、规范的规定; (2)本地区的已有相关规划(见背景材料附件和附图); (3)《中信证券深圳总部基地项目方案设计任务书》。 6. 投标人要求 (1)报名的国内设计单位或联合体必须拥有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及以上;境外设计单位及其在国内的全资子公司不作此要求,但须为合法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实体。 (2)投标单位或联合体近五年需有300米以上超高层写字楼建筑设计经验,具有五星级酒店设计经验者优先考虑(设计经验包括在建及已建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但不包括投标概念方案设计)。 (3)请报名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报名文件(电子光碟1份,纸制文件1份),并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至主办方。 (4)报名文件应包括: ◆ 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的设计单位简介、相关业绩说明及证明资料(包括上述第2条中所要求之项目经验相关合同、项目及委托方基本信息等); ◆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或商业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联合体协议(格式见附件),如适用; ◆联合体构成说明:含各成员单位在本项目中的设计分工及所占权益比例,各成员单位的设计团队组成,承担相关设计内容的以往案例经验 ◆工作方案:如中标拟参与本项目设计的团队人员名单、团队合作模式及设计周期等工作安排。 ◆ 设计收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设计各阶段报价范围及取费依据。 (5)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设计人员应为设计单位总部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设计单位主持过多项同类型设计项目的人员担任,该设计师必须直接参与设计全过程。国内设计单位主创设计人员须提供其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7. 招标规则 (1)本次招标活动采取国际公开招标的方式。 (2)主办方收到报名文件后,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选择五家投标人参与最后的方案投标。同时选出3家备选的投标人。如前序投标人退出,则备选的投标人依序替补。 (3)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将在资格预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收到主办方发出的《投标资格确认函》以确认并启动设计工作。 (4)最终每个投标人需提供一个设计方案。 (5)专家评审后将选出前五名,原则上由方案第一名中标。主办方将在充分尊重专家评审委员会专业评审结果的基础上,根据成本、技术等因素与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后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将委托其进行建筑方案设计及建筑专业的扩初设计。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连同其他报名文件一并提交主办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与另外的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此次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获得设计合同,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设计声明》,指定设计牵头人,明确各方工作权责和内容,以及各方分配的合同金额等,此声明将成为合同附件。 8. 评审方法 (1)设计投标单位资格确认暂定于2014年4月9日(以收到主办方确认文件为准),届时以记名投票法评选出5家投标单位,另选出3家作为备选;资格预审具体办法如下: 由规划主管部门邀请确定专家5人,业主代表2人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根据报名单位的业绩、概念提案(如有),采用“记名投票法”评选出5家设计单位作为邀请的设计单位, 同时选出3家备选投标人,如邀请的投标人退出,则备选的投标人依序替补。资格预审满足审查要求但未获邀请的其他设计单位,若自愿参赛,除不享受设计补偿费外,在最终方案评审中与其他邀请单位享受同等待遇。 审查标准: a.初步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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