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治理如何突破以往困境?
摘要: 摘要: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2月11日表示,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正按国务院要求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国务院审议。据称,这一新计划的核心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其工作重点为两个方面,即 ...
摘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2月11日表示,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正按国务院要求编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报请国务院审议。据称,这一新计划的核心是改善水环境质量,其工作重点为两个方面,即在坚决治理污染重的地方的同时,对水质较好的河流湖泊坚决保护,使其不能先污染再治理。
尽管多年来水污染治理从未松懈,但我国总体水污染尤其是地下水污染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环保部发布的《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在全国198个地市级行政区开展的4929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呈较差级及极差级的监测点共占57.3%。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大范围地表水、地下水被污染,并通过大气污染、渗透等方式,蔓延影响到饮用水水源,直接影响了饮用水源水质,威胁人们饮水安全,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河沟、河岔的污染问题仍然十分严重。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口聚集,生活污水不仅数量增加,而且处理率大幅度提高。近年来,我国生活污水排放量持续上升,已占到全国废水排放总量的65%。 虽然我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稳中有降,达标率逐年递增。但屡屡爆发的工业排水污染事件表明,工业污水管理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且治理成本很高。2005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故发生后的五年内,国家累计投入78.4亿元治污资金,根据《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该污染治理实际共需安排治污项目222个,总投资约134亿元。
跨行政区水质污染治理成为突出难题。据调查,我国大部分流域的跨省界水质污染水平通常比这一流域的整体污染水平高,这一结果充分表明了跨行政区水污染特征。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重大水污染事故均是由流域水污染引起的,以跨行政区水污染为主的纠纷呈增加趋势。山西长治苯胺泄露致河流污染就是典型的例子。流域跨行政区水污染事件集中反映了目前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严重矛盾冲突。专家分析称,当前我国跨行政区水污染问题的形成虽有自然因素,但人为因素实际上占主导作用。流域跨行政区水污染问题治理困境,是水污染治理效果不甚理想的重要原因之一。 造成当前跨行政区水污染问题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多方分割导致监管不到位。由于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比往往处于辅助地位,造成流域上下游区域各自为政的局面。而水利部门与环保部门在水量管理与水质管理两方面的分割,也导致部门协调度差。第二,由于目前水污染治理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不但市场和公众参与度低,而且跨行政区的合作和补偿机制明显缺乏。在跨区域水污染治理过程中,不但市场未发挥资源配置作用,而且相关产业结构也没有得到优化升级,公众的监督作用也很难得到发挥。第三,流域水污染治理还存在法律制度间不协调、重要法律制度缺失及执法不力等问题,而相关设备的短缺,也难以给环境执法提供可靠保障,不能有效遏制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污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