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5.26”污染案件 3名被告人获刑并处罚金
摘要: 摘要: 2013年6月24日,《60吨有毒废水“废掉”污水处理厂》一文报道了去年5月25日夜60吨含剧毒物质的废水倾倒在路边污水井内,造成污水处理厂水质严重污染一事。昨日,记者了解到,该案件一审已宣判,3名被告人均被 ...
摘要:2013年6月24日,《60吨有毒废水“废掉”污水处理厂》一文报道了去年5月25日夜60吨含剧毒物质的废水倾倒在路边污水井内,造成污水处理厂水质严重污染一事。昨日,记者了解到,该案件一审已宣判,3名被告人均被判污染环境罪。
去年5月25日,吉某安排了司机到A陶瓷公司拉走了60吨有毒废水。当日夜间,吉利区下着大雨,在吉某的指示下,22时30分左右,两辆罐车在207国道吉利南段西侧慢车道的一个污水井口处悄悄停下,将含有毒物质的废水排入用于处理生活污水的管道中,后逃离现场。 据了解,排放时间自当晚10时30分一直持续至次日凌晨。吉利区污水处理厂发现高浓度含酚废水流入后立即报案。
据了解,60吨废水导致了吉利区二河道被严重污染。洛阳市环境监测站于5月26日11时25分、16时15分和19时10分对二河道老公路桥下河水的挥发酚的含量进行检测,分别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三类水体0.005毫克/升的1532、1174、870倍。 经评估事务所估算,吉利区“5·26”污染环境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728300元。后赵某所在的A陶瓷公司赔偿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吉利环境分局损失115万元。 近日,吉利区法院对此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法庭上,3名被告人赵某、段某和吉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均无异议,表示认罪服法。最终,吉利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决3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每人处罚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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