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长春轻轨四号线从2009年全线陆续开工建设,2011年开始运营,但是16个站点中一个重要的站点东新路站却迟迟没有投入停用,给附近的居民带来诸多不便。是什么原因导致站点迟迟不能投入使用?
长春轻轨四号线东新路站
2月10日,网友“qa1”在新文化网论坛发帖:轻轨四号线开了几年了,可是到现在东新路站点依旧只是个壳子不能使用。往南去的几个站点很偏、人很少,都开了,怎么东新路这个人口聚集地却迟迟不能使用?到底是怎么回事?啥时候能开? 事件追踪 行人进站通道尚未完工 12日上午,媒体来到施工现场,站点的桥上部分已经建成,但是行人进站通道还没有完工。从外观看,是一座楼梯形状,架子已经由地面架设到二层楼那么高,铁架锈迹斑斑。据附近的一位居民讲,从2010年时这里就开始施工,建到目前的情况,就再也没有任何进展了。 据悉,长春轻轨四号线工程2006年经国家批准立项,2008年10月试验段工程开工,2009年上半年全线陆续开工,2011年6月长春轻轨四号线高架线路实现观光运营。目前,仅东新路站点没有使用。 原因 居民:窗户被挡光补偿未谈拢 架子旁边的楼是东站十委通安小区1栋,这是一栋东向的厢房楼,一楼为商铺和农贸市场,二楼以上是住户。敲开其中一户的房门,杨凤轩家的两个窗户其中一个正对着通道,她拉开窗帘,指着窗外的架子说:“我们家两个窗户都被挡光了,这还没建完呢,要是全都封闭,挡得就更严重了。”也有人曾和居民谈过几次补偿的问题,但是一直都没有达成一致。现在有人说架子被腐蚀严重,如果不拆除,遇到大风的天气可能会有危险。 投资方两次发出承诺书 据了解,2010年8月2日,轻轨四号线的投资建设方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曾书面向居民承诺,如车站建设完成后涉及到居民挡光问题,将根据法律等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在这份承诺书发出两天后,居民回以一份“轻轨施工赔偿要求”。居民认为这份承诺书只是一个框架,不予接受,并提出要求:收购他们的房屋,按现价计算或在市区内同类地段重新安置住房。或者一次赔偿每户居民各项损失30万元。 时隔24天后,投资方再次作出书面承诺:轻轨三期工程是市政重点工程,根据工程需要在临河街与东新路交会,建设轻轨三期东新路车站一座,在施工期间给各位居民生活带来的不便请予以谅解。因该车站建设可能对居民住宅产生挡光影响,我集团正在委托做挡光分析,如车站建设涉及到个别居民住宅挡光问题,我集团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挡光居民进行挡光赔偿。若不同意挡光补偿,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由二道区建设局、东站十委、市拆迁办、公证处以及挡光居民代表的共同见证下,抽取一家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房屋拆迁评估,我集团将根据评估结果对每户挡光居民实施拆迁补偿。 轻轨:居民的要求超出补偿标准 昨日,媒体联系到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他表示,按正常施工进程,在轻轨四号线运营时,东新路站点理应也建成使用,但因涉及到挡光问题,没有达成协议,所以站点迟迟不能施工建设。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挡光情况确实存在,会相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居民予以补偿,可居民的要求已经超出国家规定的补偿标准,之所以无法满足居民的要求,是不能违反国家的规定,国家审计部门每年都要对此进行审计,超额补偿审计时也通不过。对于此事的解决问题,他表示轻轨公司只是代表政府出资建设的企业,与居民协商的事情一直由二道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二道区建委征收办,一工作人员表示负责轻轨项目的人员不在,对于此事,他们目前的表态是征收办一直都是按相关法律法规在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