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时空 首页 建筑论文 建筑电气论文 查看内容

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系统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2014-1-8 18:5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378| 评论: 0

摘要:   【学员问题】: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系统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解答】:   1、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装置宜设置在下列建筑物和场所:   (1)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库(罐)。   (2 ...

  【学员问题】: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系统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解答】:

  1、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蒸气报警装置宜设置在下列建筑物和场所:

  (1)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库(罐)。

  (2)用液体燃料或天然气等作燃料的锅炉房等建筑物内。

  (3)根据工艺需要装设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地方和场所。

  2、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报警探测器宜设置固定式或移动式可燃性气敏检测和报警装置,设固定型可燃性气敏检测报警装置的建筑物或场所,应设置独立的气敏报警系统,有条件时亦可与火灾报警系统综合组成自动喷气、喷泡沫等自动灭火控制系统。

  3、若采用火灾报警系统警戒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报警系统时,则火灾探测器应选用防爆型感光、感温探测器。报警系统所发送的预报或灭火信号应送至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责任编辑:天蓝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相关阅读

已有 0 人参与

会员评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