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一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一、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江苏省)》(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3、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材料份数: 1、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2、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3、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三)申报程序: 聘用企业请携带《企业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的申请表、意见表和相关原件、复印件以及费用(40元/人),直接到南通市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407办公室办理。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申请人工作调动证明复印件(只需提供其中一项); 5、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点击该处即可下载)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承诺书需由县市区建筑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二)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的原件与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聘用企业携带上述申请表、意见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南通市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407办公室审核后,由企业直接到省局注册中心办理。 三、增项注册 (一)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一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初审意见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3、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4、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二)申报程序 聘用企业携带上述申请表、意见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南通市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407办公室审核后,由企业再到省局注册中心办理。 四、注销注册 (一)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申报程序 聘用企业携带上述申请表、意见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南通市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407办公室审核后,由企业再到省局注册中心办理。 五、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 (一)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通过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打印);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一式两份);(需注明:姓名、专业、注册证书编号和聘用企业名称); 4、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污损更换)。 (二)申报程序 聘用企业携带上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南通市建设局建筑行业管理处407办公室审核后,由企业再到省局注册中心办理。 六、相关说明 1、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coc.gov.cn/,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网址:http://www.jscons.gov.cn,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有关材料扫描件上网。 2、除初始注册外,其他各项注册事项只需要在中国建造师网“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操作。 3、延续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办事程序另行通知。 4、江苏省建造师注册中心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28楼建造师注册窗口 联系电话:025-51868921 |
会员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