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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批评苹果、星巴克等国外名企后,央视这次又将矛头对准了国内颇有争议的行业——房地产。
日前,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称,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包括SOHO中国、万科、富力地产在内的45家房地产企业欠缴3.8万亿元增值税。
一石激起千层浪。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公开批评央视“愚蠢”,万科董事局主席王石、SOHO中国联席主席潘石屹等业界大碗也纷纷发声,万科、招商地产、金地集团、华侨城等知名房企均发布了相关澄清公告,或公告公司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情况。
央视报道源于误读
据央视报道显示,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国各类房企应缴土地增值税超过4.6万亿元,实际上,国家征收到的土地增值税仅为0.8万亿元。
央视的报道中指出,一位长期关注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律师在对国内45家上市房地产公司企业年报进行分析后发现,这些公司无一例外都有巨额应交而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同期也几乎都有足够用以缴税的货币资金。这就意味着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而未缴的土地增值税总额超过3.8万亿元。
报道播出后,任志强有力反击称,土增税是在预售时先预缴的税种,不存在逃税、避税和拖欠的可能,随后众多上榜的房企更是集体“喊冤”。
潘石屹也在其微博上表示,应该从此事件中吸取一些经验和教训。首先,央视做节目应该严谨,犯了错误也应该及时承认;其次,开发商应该公开透明地公布财务报表和纳税状况;第三,此次事件对公众来说是一个财税知识普及的过程;最后,税务机关应简化税收管理,要更简单易行。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表示,央视土地增值税欠税的巨额推算是对税收政策和征管方式存在误解、误读。由于房地产行业经营情况复杂,土地增值税税制设计也比较复杂。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审核大量跨若干年度收入、成本和费用情况,税收征管难度大并容易产生执法风险。
房企善用游戏规则延迟清算
那么为何房地产土地增值税清算难度大?深圳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熊勇表示,这是由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前,开发商无需申报预提的土地增值税。
熊勇解释说,现行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与清算相结合的制度。在项目达到清算条件前,开发商只需按季或按月填报《土地增值税预缴申报表》,按不同类型的物业相应的预征率(通常为2%-5%不等),申报当期应缴纳的预征土增税税款。开发商把税申报上去后如果没有及时上缴,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欠税”。开发商如果不申报这个预缴税款,构成偷逃税,非欠税。
另一方面,项目达到清算条件前,开发商尤其是上市房企,应当按照收入、成本、费用配比的会计核算原则,针对还未达到清算条件的在售项目已经实现的那部分销售收入所对应的那部分土增税,进行会计预提,这样开发商当期的会计利润、市盈率才比较准确,否则就会严重“失真”。
“达到清算条件前,开发商无需将这些预提的土增税向税局申报,当然更不需要缴纳,自然更不可能形成欠税。”熊勇说。
除此之外,熊勇表示,如何科学界定土增税清算单位,如何做到科学的分期、分项清算,如何做到科学的物业分类清算,都是目前土增税清算的难点,也是税企争议高发地带,亟待从税法解读、征管优化层面梳理与解决。
土地增值税先天缺陷
事实上,“3.8万亿元欠税门”并没有因总局的一番表态而画上句号。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国房地产行业土增税“堰塞湖”可以说十年积重。
熊勇分析,我国2002年设立的开发企业所得税、土增税分属国税、地税征管。国税负责的企业所得税汇算与地税负责的土增税清算,难以很好地协同。此外,在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成体制下,地方政府难以做到土增税应收尽收。土地增值税属于100%的地方税种,某些情况下,与其说是开发商不愿意及时清算土增税,不如说是当地财政、税务部门为了不冲高当年的基数,默许甚至希望开发商延迟清算,藏“税”于企。
在熊勇看来,土地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特定目的税种,但是长期以来,它并没有在各级政府财政支出预算层面,被赋予取之于开发商、用之于老百姓保障房建设的本来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妨碍了全社会更早地关注土增税,税务机关更早地重视土增税,以及开发商更加自省地缴纳土地增值税。
“这一次,央视之所以误读,表面是因为没有弄清楚土增税预征与清算的税种特点,没有区分好应交税金和预提费用的法律属性,实质上是因为没有深入调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房企基于税制缺陷、政策漏洞、征管弹性,在不违反税法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游戏规则递延项目清算时间的必然性和合法性。”熊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