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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施建筑设计保险金制度 5个月来情况如何?

2013-11-3 10:36|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56| 评论: 0|原作者: 时空编辑|来自: 网络

摘要:   设计质量出了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来赔偿?这是一个长期困扰建筑界的问题。   深圳市自去年8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试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至去年底,参保设计单位90家,占应投保工程数10 ...
  设计质量出了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谁来赔偿?这是一个长期困扰建筑界的问题。

  深圳市自去年8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试行建设工程设计责任保险制度。至去年底,参保设计单位90家,占应投保工程数100%,投保金额4.1亿元,成功地证明了推行工程设计保险有利于增强设计单位的风险管理意识、设计质量意识,有利于设计单位大胆采用新技术,进行设计创优和技术创新,避免设计不必要的保守和无谓的浪费。

  根据设计行业的实际,深圳设立了设计职业责任保险(简称为年保)和单项工程设计保险。与国外单项工程保险不同的是,深圳市的单项工程保险只赔偿由于设计工作疏忽或过失引起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设计单项工程质量保险一般需一次性购买,按确定的保险期限、保险额度等因素确定保险金费率。年保就是设计单位按年度购买一定额度保险,该保险包括了设计单位在此期间所有设计项目。设计单位如在保险期内由于设计工作疏忽或过失个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赔偿额度不超过年度购买保险额度。而对于年保,如果投保人是每年连续购买,保险追溯期可长达15年。

  深圳市还对保险作出了具体规定。单项工程投保额为不低于工程投资总额的8%,最高为5000万元,最少为200万元;若工程总造价低于200万元,则其投保额为工程总造价。年保的投保额:各设计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承接的工程规模、设计产值及设计水平等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年完成设计的工程中造价最高的单项工程投保额。这一方面保证设计单位能够转移设计风险,但又能承受购买设计保险的费用,另一方面又使得保险公司觉得有利可图,能够支持推行设计保险制度试点工作。

  据悉,国外设计保险业务的运作方式基本上有三种:一是政府授权由相应的设计协会设立设计保险委员会,全权负责设计保险业务;二是成立专门的保险经纪人公司,为保险公司和设计单位双方服务;三是设计单位直接向保险公司投保。深圳市设计保险的运作采用了第三种方式,政府在保险公司和企业之间充当了不收钱的经纪人角色,易于操作和节省设计单位的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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