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摘要: 关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5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单位协商, ...
关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5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单位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 目 名 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经济 100 6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30 7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30 78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房屋建筑 均为160 均为96 公路 铁路 民航机场 港口与航道 水利水电 电力 矿山 冶炼 石油化工 市政公用 通信与广电 机电安装 装饰装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尽快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考试人员成绩,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事部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