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建设部隔震减震技术专家工作委员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抗震办,国务院有关部、委建设司,各有关设计、科研单位: 为加强对隔震减震技术在工程中应用的管理,保障隔震结构的抗震安全,根据我办(98)建抗震字第55号《关于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抗震办,国务院有关部、委建设司,各有关设计、科研单位: 为加强对隔震减震技术在工程中应用的管理,保障隔震结构的抗震安全,根据我办(98)建抗震字第55号《关于在抗震设防区采用隔震技术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并征求了有关专家的意见,决定成立“建设部隔震减震技术专家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该委员会将作为即将成立的全国抗震技术专家委员会的专业委员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在建设部抗震办公室领导下工作,委员会的成员由建设部抗震办公室聘任,每届任期两年,委员会章程见附件1。 二、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苏经字同志担任。 三、经充分的酝酿、协商,每一届专家委员会由23人组成,名单见附件2,请各成员单位给予积极支持。 附件:1、建设部隔震减震技术专家工作委员会章程。 2、建设部隔震减震技术专家工作委员会名单 抄送:各隔震减震技术专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