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厅(委)、环保局、财政厅,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局、环保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环保局、科技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建设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财政部定于2008年3月31日~4月2日在北京共同举办“第四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会议方案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交流国内外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最新成果、发展趋势、成功案例,研讨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政策措施、评价体系、节能检测,分享国际国内发展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新经验,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与绿色建筑的科技创新和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的深入开展。 大会同期举办的“智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将展示国内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智能建筑和绿色建材的最新技术成果与产品、应用实例。展示内容涉及建筑节能、生态环保、智能建筑、绿色建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供热体制改革、新型建材等方面的新技术与产品。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厅(委),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科技局的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1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财政厅,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环保局、财政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可根据本地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会。 大会邀请国内外有关机构和单位,包括城市政府及其科技、发展改革、环保、财政和信息等行业的主管部门,有关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国内外智能与绿色建筑项目设计和建设单位、工程公司,智能与绿色建筑领域的技术集成单位,房地产、施工总承包、勘察设计、建筑装饰有关企业,节能产品生产商,金融投资机构等的代表参加。 三、时间及地点 研讨会时间:2008年3月31日—4月1日,会期2天; 博览会时间:2008年3月31日—4月2日,展期3天; 地 点:北京国际会议中心 请各地认真做好本地区相关单位参加大会和博览会的组织工作。拟参加会议的单位和个人请认真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2),并于2008年2月15日前传真至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1、大会组委会办公室 向兆琴 郝 凯 电 话:010-58933559、58933591 传 真:010-58933632 E-Mail:dost-moc@mail.cin.gov.cn igbcbeijing@sina.com 大会指定网址:http://www.chinagb.net (能源世界—中国建筑节能网)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9号建设部北附楼312房间 邮 编:100835 2、建设部科技司 仝贵婵 黄 勤 电 话:010-58934535、58933914 传 真:010-58934530 附件:1.会议方案 2.会议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