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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圈子
2013-3-30 16:5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9| 评论: 0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我部根据评价标识工作实际情况,组织有关单位对《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进行了完善,编制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可在建设部网站http://www.mohurd.gov.cn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八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