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建人[2006[37号]和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06]309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06年9月7日至15日分别在江苏、浙江、北京举办全国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砌筑工、钢筋工、精细木工和镶贴工决赛(详见附件1、2),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地点及时间 1、砌筑工 裁判员报到时间:9月5日。 2、钢筋工 裁判员报到时间:9月10日。 3、精细木工、镶贴工 裁判员报到地点及时间:北京市通州区蓝玥度假村。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田家府生活区,联系电话:010-61536789。9月12日报到。 领队、选手和助手报到地点及时间:北京市通州宾馆。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迎宾路38号,联系电话:010-69546847、69537799。9月13日报到。 二、有关事项 1、裁判员、领队、选手和助手食宿统一安排,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2、选手自带小型工具。 砌筑工:手提切割机(含备用锯片)、刨铲、准线、手锤、线坠、2米及1米托线板(或建筑用电子水平尺)、大铲(瓦刀)、划线笔、方尺、3米卷尺、计算器、塞尺等工具。 钢筋工:断线钳(6mm-12mm)、钢筋扳子(6mm~12mm)、钢筋勾子、钢筋卡盘(直径6㎜~12㎜,要抓钉固定的)、钢卷尺、划线石笔、计算器、三角板、角度尺、直尺等工具。 精细木工、镶贴工:与比赛有关的手工工具,禁止携带任何电动工具和粘接剂。 3、参赛选手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参赛。决赛日程安排见附件(附件1、2)。 4、请参赛人员将回执表(附件3)于报到前3天,分别传真至江苏、浙江、北京赛区联络单位,以便安排接站。 江苏赛区联络单位:浙江省镇江市建设局 浙江赛区联络单位: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北京赛区联络单位: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大赛办公室 参赛代表队回执表可在建设部网(www.cin.gov.cn)、中国建筑业协会筑龙网(www.zhulong.com)、中国建筑装饰协会网(www.ccd.com.cn)、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www.mochr.com)下载。 附件:1.砌筑工、钢筋工决赛日程安排 2.精细木工、镶贴工决赛日程安排 3.回执 建设部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