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如棠常务副部长在建设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的通知

2013-3-30 16:4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71| 评论: 0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已于1997年10月27日以第58号部长令发布,199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宣传贯彻《城市地下空间开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已于1997年10月27日以第58号部长令发布,199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了宣传贯彻《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于1997年11月12日在北京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现将叶如棠常务副部长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抓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附件:叶如棠常务副部长在建筑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附件: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的战略扶择

--叶如棠常务副部长在建筑部新闻发布会上的讲话

1997年11月12日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经建设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以部长令颁布实施了。这是我国在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第一部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城市是现代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伴随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许多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建筑用地紧张、生存空间拥挤、交通阻塞、基础设施落后、生态失衡、环境恶化等问题,被称为“城市病”,给人类居住条件带来很大影响,也制约城市经济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成为现代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如何治理“城市病”,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达到经济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重要任务。

  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是解决“城市病”等一系列问题,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之一,是我国城市发展的重要方向。21世纪的中国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提高城市化水平,必须要建设现代化的基础设施,注重完善城市功能。通过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可以把大量基础设施建在地下,增加地下商业等公开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发展以地铁为代表的大容量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现代化的城市立体交通体系,能够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活动空间,提高城市集聚效应,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工业发达国家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实践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应借鉴世界各国大城市建设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充分发挥城市的功能和作用,保证社会正常运行,在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保护环境和资源。 城市地下空间的范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的空间,联合国自然资源委员会于1981年5月正式把地下空间确定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能够有效地缓解城市发展与我国土地资源紧张的矛盾,对提高土地利用率、扩大城市生存发展空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占有面积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4,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是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事关全国大局和中华民族子孙后代的大问题。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在2000年将达到百分之三十五左右,2010年将达到百分之四十五左右,城镇人口将相应达到4.5亿和6.3亿。城市不能无限制地蔓延扩张,只能着眼于走内涵式集约发展的道路。城市地下空间作为一种新型的国土资源,适时地、有序地加以开发利用,使有限的城市土地发挥更大的效用,这是必然趋势。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总体防灾抗毁能力。合理利用地下空间,有利于保护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遗产,防治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由于利用了地下空间,可以使城市地面环境清洁美观、地面空间舒适宜人,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有利于人口、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地下建筑具有良好的抗震、防空袭和防化学武器等多种功能,是人们抵御自然灾害和战争危险的重要场所。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兼顾城市综合防灾,做到未雨绸缪,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逐步得到了重视。目前一些大中城市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已经起步,各地修建了一定规模的地下建筑和设施,包括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地铁、地下停车场、地下仓库、地下管线、市政公用设施等。上海、天津、武汉、哈尔滨、大连、西安等城市修建了一些大型地下工程,这些工程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地下空间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与城市建设脱节,布局不合理,利用水平低,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建设与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发展,而且造成地下空间资源的极大浪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为今后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将更好地指导、规范和促进我国城市地下空间的有效开发和合理利用,有力地推动我国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事业向前发展,为实现中央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首先要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地下空间资源是城市空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为使城市在功能与形态上有序,进而达到协同发展目的一种有力手段,在21世纪中国城市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与地位。我国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才刚起步,对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亟待提高。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报告中强调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我国城市建设指明了目标和方向。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与利用是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的重要领域,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提高城市整体素质关系重大。

  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中,一定要重视规划问题。城市地下空间是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必须进行系统科学的规划,不仅要适应当前的发展,还要适合未来长远的发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地面建筑紧密相联,成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地下空间规划要做到与地面规划的协调与统一,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地上、地下协同发展。按照《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地下空间规划必须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中,要重点突破、协调发展,以大型骨干项目为纽带,带动地下空间建设的发展。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不能中搞单一的一项工程,或只考虑单一的某一项功能,而是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需要,建成地下多功能综合体,地下与地上协调一致才能充分发挥作用。一个城市可先确定几个大的项目,如地铁、地下商场、地下大型公共设施等,竖向分层次开发,与地面建筑相呼应、相衔接,以此带动其它单体工程的开发。大型项目要预留出接口,点线结合、滚动开发、逐步完善,形成由大型工程连带起来的地上地下相互联系的立体网络体系。

  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要依靠科技进步。由于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具有设计标准高、建设周期长、施工困难多、投资额巨大等特点,因此要积极作好方案论证和课题攻关工作,开发、应用“四新”技术,依靠技术进步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实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是我国城市大力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需要,顺应我国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要尽快制定相关的法规和配套政策,使地下空间的开发、建设、管理统一有序。我国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要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进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引导投资方向,规范投资行为,实行“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维护”,改变在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上的随意和无序状态,保证地下空间资源的有效利用。还要尽快完善有关的技术政策和建设标准,使我国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贯彻落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必须理顺和健全管理体制。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是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不能按部门、行业去分割,应当在城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新颁布的《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健全机构,加强统一管理,从技术、政策、标准上予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各个方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我国的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事业向前发展。 面向21世纪,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已在世界各国引起越来越广泛的重视。颁布实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只是我们工作的第一步,还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等待我们去研究解决。让我们在党的十五在精神指引下,为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文明的21世纪中国城市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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