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4年全国建设行业人才交流大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行业人才的合理流动,满足建设行业企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需要,经人事部批准,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于2004年3月20日至21日,在北京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举办“2004年首届全国建设行业人才交流大会”。展厅使用面积5700平方米,预设展位200余个。 请你们根据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参加大会。 附件:1、报名须知 2、参会单位登记表 3、展位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全国建设行业人才交流大会报名须知 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主办单位: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三、协办单位: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中建人才中心、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四、时 间:2004年3月20日至21日 五、地 点: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北京北三环马甸桥东北角) 六、内 容:组织建设行业各类企事业单位现场招聘人才;用人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展示企业形象、发布人才供求信息,与各类人才现场洽谈;人才免费入网登记以及有关人事代理、人事政策咨询服务等。 七、展位设置:大会设置展位200余个,其中: 特等展位:1号厅:规格 2m×3m,2380元;规格2m×2m,2180元。 标准展位:2号厅:规格 2m×3m,2180元;规格2m×2m,1980元。 以上展位大会提供:刻印门楣字,配一桌二椅,灯光照明,二人午餐。 八、其他服务: 1、为3月12日前报名的单位在会刊上刊登招聘信息; 2、此次大会将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对参会单位进行广泛宣传, 免费将参展单位的招聘信息在中国建设人力资源网www.mochr.com、慧博人才网 www.goldenjob.com、中建人才网www.cscec-hr.com发布一个月,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可直接上网查询。 3、现场设人事代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政策咨询服务。 九、报名办法:在京参会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会务费到上列举办单位办理参会手续。京外参会单位可将参会登记表(加盖公章)和会费汇寄至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或上列有关举办单位),款到即办理有关参会手续。其参会单位所需提供的有关证件,可在到京后或会前传真至中心备案。中心可协助联系食宿及预定返程机(车)票,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法: 1、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开户单位: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开 户 行:北京工商银行四道口分理处 帐 号:0200049309024907269 电 话:68394184 、88375311,传真:88375312 联系人:王京生、孙霖 2、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电话:82848335、82857059 传真:82857059,联系人:孙大元、赵乃彤 3、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电话:82845915、82840861 82841292(传真),联系人:郭海苓、姜亦 4、中建人才中心:电话:88514069、68485263,传真68432572, 联系人:王敬宁、尚丽辉 5、中国房地产业协会 电话:68161084、68272800(传真),联系人:王惠敏、朱树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