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现代化教育中心工程“9.1”重大事故的通报

2013-3-30 16:4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78| 评论: 0

摘要: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2004年9月1日晚22:48时,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现代化教育中心施工工地,发生一起5人员死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总公司:

  2004年9月1日晚22:48时,江苏商业管理干部学院现代化教育中心施工工地,发生一起5人员死亡、3人重伤、14人轻伤重大伤亡事故。该工程由江苏龙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江苏振星工程监理公司监理,为框架6层、局部7层,建筑面积10630m2。施工人员浇筑屋面顶层构架混凝土时,模板支撑系统突然垮塌,致使在作业面上施工的22名工人随之坠落造成严重伤亡。

  目前,正值施工繁忙期。各地按照年初我部提出的2004年全国建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控制和减少重大事故发生。截至8月25日,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26起,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116人,同比下降1.69%。其中,截止8月31日,7月、8月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共5起,死亡2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4.29%和69.72%。

  但是,还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建筑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特别是开发区、高教园区、乡镇等区域以及拆除工程等依然是各地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截止8月17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中,发生在乡镇的事故共10起、死亡45人,分别占总数的38.46%和39.13%,其中又以坍塌事故为主要类型,占总数的约三分之二。

  对此,各地应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黄卫副部长要求“紧紧咬定今年的安全工作目标,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抓安全”的指示精神,结合建设部《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建办质[2004]69号)统一部署,从思想认识和责任制落实方面、工作分析部署方面、监管执法力度方面三个方面认真研究总结,查找管理漏洞:一是要正确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调整工作重点,将开发区、高教园区、村镇建设及拆除、加层等工程等监管薄弱区域和环节真正纳入有效监管范围。二是加大巡查力度,主动出击,加大开发区、高教原区、科技园区等区域建设单位无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的查处力度。三是认真总结近年来高大支模架失稳、深基坑坍塌等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惨痛教训,积极开展预防高处坠落等专项整治工作,严格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落实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核、审批以及现场组织实施各个程序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四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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