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报送《2010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总结》的通知

2013-3-30 16:4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5| 评论: 0

摘要: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做好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提出明年重点稽查执法的工作思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重 ...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做好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总结,提出明年重点稽查执法的工作思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建稽[2010]28号)的总体安排,请你们对2010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为:

  一、动员部署和组织落实情况

  包括按照要求制定本地区2010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方案,围绕中心任务提出稽查执法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加强调研督导检查等内容。

  二、开展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

  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房地产市场秩序、城乡规划实施、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住房公积金、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市场秩序、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等方面,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自查和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查处或纠正违法违规案件,曝光典型案例等内容。

  三、体制机制建设和创新情况

  包括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立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长效机制,将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纳入常态化监管范畴,整合部门资源、建立联动机制,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注重事后纠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等内容。

  四、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建议

  包括重点稽查执法涉及的各个方面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规律性、原因分析,对预防和治理违法违规问题的意见建议,对2011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如何加强重点稽查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内容。

  请认真填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0年重点稽查执法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组织地市级(直辖市为区)建设、规划、房产等主管部门进行填报,做好汇总工作,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和汇总表的书面稿和电子版(请使用光盘)一并送我部稽查办公室。

  联 系 人:朱宇玉

  电  话:010-58933137  010-58934164(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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