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置1998年建筑业行业统计年报(试行)的通知

2013-3-30 16:42|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9| 评论: 0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建筑业行业统计(国家统计局批准)原定试行两年,现试行期已满。为了保持本项工作的连续性,经协商征得国家统计局同意,决定1998年建筑业行业统计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江苏、山东省建管局:

  建筑业行业统计(国家统计局批准)原定试行两年,现试行期已满。为了保持本项工作的连续性,经协商征得国家统计局同意,决定1998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制度继续试行一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998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制度仍按(97)建计统字第132号文件执行,报表制度中的填报要求及指标解释等规定均保持不变。

  二、1998年全国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的审核、汇编等工作仍由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实施,请按时将各地汇总的1998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及软盘报送部建筑管理司。有条件的地区要利用计算机网络报送报表。

  接收邮箱地址:建设部信息中心信息部

  三、我们将在1998年年报工作结束后,对试行情况进行总结,研究下一步的做法。请各地结合执行中的情况对报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并提出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部综合财务司经济信息处。

  1998年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一年,希望各地加强对建筑业统计工作的领导,落实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和人员,严把数据质量关,认真完成上报任务。

  综合财务司联系人:赵惠珍;电话:68393265;

  传真:68393303。

  建筑管理司联系人:廖玉平;电话:68393327;

  传真:68393919。 建设部综合财务司 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抄送:国家统计局统计设计管理司、投资统计司,部建筑管理司,部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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