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副省级城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大型企业,部机关、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协会: 经研究,我部定于2004年3月2日至3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贯彻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深化改革步伐,完善政府监管体制,促进我国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总结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和标准定额等工程建设管理方面2003年工作情况,布置2004年工作要点。对建筑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出席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和直辖市建委分管领导、勘察设计和施工行业的质量安全和市场管理处处长各一人,标准造价工作方面的负责同志一人,抗震办单设地区的抗震处处长一人;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建委分管副主任、勘察设计和施工行业的质量安全和市场管理处处长各一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建设司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大型企业主要负责人,部机关、部直属有关单位、协会,部分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 三、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4年3月2日-3日,3月1日报到。 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香格里拉大饭店 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700号 电 话:027-85806868 四、有关事项 请各地按照分配的名额参加会议,请勿超员。出席会议代表名单请在2月25日前分别报建设部和湖北省建设厅。 北京:(传真:010-68394250) 湖北:(传真:027-87831084) 联系人: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王树平 电话:010-68393191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张 毅 电话:010-68393772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胡传海 电话:010-68393319 湖北省建设厅 赵豫汉 李晶杰 武汉市建委 谢永生 电话:027-87276536 87821205 3月1日在武汉天河机场全天安排接站,乘坐火车的代表如需接站,请与湖北省建设厅联系,并告到达武昌或汉口的车次。 附件:1.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代表名额 2.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代表名额 单 位 人数 北京市建委 3 北京市规委 2 北京市抗震办 1 天津市建委 4 上海市建委 4 重庆市建委 4 河北省建设厅 4 山西省建设厅 4 内蒙古建设厅 4 辽宁省建设厅 4 吉林省建设厅(含抗震办一人) 5 黑龙江省建设厅 4 江苏省建委(含抗震办一人) 5 江苏省建管局 2 浙江省建设厅 4 安徽省建设厅 4 福建省建设厅 4 江西省建设厅(含抗震办一人) 5 山东省建设厅 4 山东省建管局 2 河南省建设厅 4 湖北省建设厅 4 湖南省建设厅 4 广东省建设厅 4 广西省建设厅 4 海南省建设厅 4 四川省建设厅 4 贵州省建设厅 4 云南省建设厅(含抗震办一人) 5 西藏自治区建设厅 4 陕西省建设厅 4 甘肃省建设厅 4 青海省建设厅 4 宁夏自治区建设厅 4 新疆自治区建设厅(含抗震办一人) 5 大连市建委 3 宁波市建委 3 厦门市建委 3 青岛市建委 3 深圳市建设局 3 沈阳市建委 3 长春市建委 3 哈尔滨市建委 3 南京市建委 3 杭州市建委 3 济南市建委 3 武汉市建委 3 广州市建委 3 成都市建委 3 西安市建委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2 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2 铁道部(建设司) 1 交通部(公路司、水运司) 2 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1 民航总局(建设司) 1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1 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1 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 1 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 1 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 1 中国煤炭建设集团公司 1 中国化学工程总公司 1 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1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1 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1 中国水利水电工程总公司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 中国地质工程公司 1 中国建材建设总公司 1 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 1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1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1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1 中国寰环化学工程公司 1 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集团) 1 中国轻工业北京设计院 1 中国联合工程公司 1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 1 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1 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 1 北京钢铁设计研究总院 1 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代表回执 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单位和职务 电话 备注
二○○四年二月 紧急通知 “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湖北传真号增加027-87312746,原湖北省建设厅电话:027-87276536改为027-87276535。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