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资委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和有关单位:
大力推广应用建筑遮阳技术,是改善建筑物室内光热环境,降低建筑物运行能耗,提高建筑物能效的有效措施。编制《建筑遮阳技术推广目录》,开展建筑遮阳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是指导建筑遮阳技术推广应用,引导建筑遮阳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建筑遮阳推广技术”和“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地区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建筑遮阳技术的推广应用,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本单位建筑遮阳推广技术和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的征集和推荐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申报的建筑遮阳推广技术,经审定后可列入《建筑遮阳技术推广目录》,并按照建设行业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管理程序,开展推广应用。各地区、各单位组织申报的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经审定后将作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纳入部年度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请你们根据《建筑遮阳推广技术申报指南》(附件1)、《建筑遮阳推广技术申报书》(附件2)、《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申报指南》(附件3)和《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4)的要求,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审核推荐的建筑遮阳技术和示范工程,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0年7月30日前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本通知中涉及的附件可从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mohurd.gov.cn)。
联系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高雪峰
电 话:010-58933823
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高立新、张峰
电 话:010-58933150、58934324
附件:1、建筑遮阳推广技术申报指南
2、建筑遮阳推广技术申报书
3、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申报指南
4、建筑遮阳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