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七次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 为及时分析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结200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07年下半年工作,根据《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办法》,决定在贵州省贵阳市召开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第七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7年7月19日至20日,会期一天半;2007年7月18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 贵州饭店(贵阳市北京路66号,总机:0851—6823888) 三、会议内容 (一)分析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 (二)总结上半年安全工作,部署下半年安全工作。 (三)交流各地建筑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经验。 四、参加人员 (一)各地区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 (二)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联络员。 (三)计划单列市建委负责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地区、各计划单列市、各中央企业将本地区、本企业2007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形势分析及2007年下半年工作打算电子版,于2007年7月10日之前上报至建设部质量安全司(电子邮箱: wanglb@cein.gov.cn)。 (二)为确保本次会议准确分析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请各地区认真核对本地区2007年上半年发生事故情况,确保网上快报数与实际发生数一致,需要进行有关调整的,请于2007年7月5日前与我部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58933171或3575,联系人:王丽波)。 (三)各联络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参加会议人员于2007年7月13日前将到达贵阳的时间、航班或车次告知贵州省建设厅联系人,以便安排住宿和接站事宜。 贵州省建设厅联系人:彭 飞 联系电话:0851-5360281,13984125658 传真号码:0851-5360277 建设部质量安全司联系人:张 强 联系电话:010-58933920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