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侯选人工作的通知
摘要: 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侯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1996〗0528号)、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1996〗040 ...
部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侯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1996〗0528号)、中国工程院《关于提名和遴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中工发〖1996〗040号)要求,现对我部两院院士候选人推荐和初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科学技术和工程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院士标准,增加工作透明度,本着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对拟推荐人选组织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原则上两院院士不同时推荐。 二、各单位推荐人数不得超过三人,其中同一专业不超过两人(同一专业如推荐两个请排先后顺序),要注意候选人的年龄结构,60岁以下要占一定比例。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于3月15日前将候选人材料(候选人提名书一式三份,候选人简表一式三份,候选人有代表性的工程技术报告、设计方案、研究报告、论文菱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报部人事教育劳动司。上报材料,特别是对候选人成就、贡献的介绍和评价,必须公正客观、实事求是。届时部人事教育劳动司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审。 推荐候选人过程中有何问题及建议,请及时与部人事教育劳动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68393242,68394564 联系人: 郑岩 抄送:部三总师、部科技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