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级以上城市稽查机构设立情况进行调查的函

2013-3-30 16:39|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1| 评论: 0

摘要: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稽查工作座谈会关于健全稽查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稽查执法层级指导的精神,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稽查机构设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建设稽查工作座谈会关于健全稽查执法工作机制、实现稽查执法层级指导的精神,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稽查机构设立情况进行调查。

  调查对象是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地级以上城市(直辖市为区)稽查机构,调查范围包括建设、规划、房地产、园林等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个领域,调查内容见《地级以上城市稽查机构设立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电子版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http://jcb.mohurd.gov.cn/下载)。

  请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表》的发放、收集和汇总,并于2009年5月4日前将汇总的《调查表》(含电子版)统一报送部稽查办。

  联 系 人:何小雪

  电子邮箱:hexx@mail.cin.gov.cn

  联系电话:010-58933250

  传真:010-58934164

  附件:地级以上城市稽查机构设立情况调查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稽查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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