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建筑论坛
建筑圈子
2013-3-30 16:38|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4| 评论: 0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2008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在工作中予以支持和配合。各主编单位编制中有何问题,请与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联系。联系电话:68799100。 附件:2008年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编制工作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八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