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摘要: 关于召开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建质行函75号 有关省、市建设厅(建委)设计处: 为了交流各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71号文件精神的进展情况,推进各地区勘察设计单位改革,我司定于200 ...
关于召开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建质行函[2002]75号 有关省、市建设厅(建委)设计处: 为了交流各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办发[2000]71号文件精神的进展情况,推进各地区勘察设计单位改革,我司定于2002年12月26日至27日召开"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各省、市交流本地区勘察设计体制改革的政策、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请与会同志事先做好准备,最好有书面发言材料(提纲也可以)。 二、会议时间:2002年12月26日--12月27日,外地代表12月25日报到。 三、会议地点:北京金帝雅宾馆(西城区三里河北街甲5号,国家计委对面,国家统计局西侧),宾馆总机:010-68517733 四、参加会议人员:有关省、市建设厅(建委)设计处负责勘察设计体制改革的同志1人参加(名单附后),请将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于12月19日前电话告知质量司行业发展处。 五、会议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联系人:建设部质量司行业发展处 王果英 佟希飞 电话:010-68393041 传真:010-68394464 附:参加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研讨会名单 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附: 参加勘察设计行业体制改革研讨会名单: 序号 省/市 名额 序号 省/市 名额 1 北京市 1 11 安徽省 1 2 上海市 1 12 山东省 1 3 天津市 1 13 湖北省 1 4 重庆市 1 14 湖南省 1 5 河北省 1 15 广东省 1 6 内蒙古自治区 1 16 四川省 1 7 吉林省 1 17 云南省 1 8 黑龙江省 1 18 陕西省 1 9 江苏省 1 19 甘肃省 1 10 浙江省 1 20 新疆自治区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