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一九九八年度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情况的通知

2013-3-30 16:3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43| 评论: 0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计划局:   为加强质量管理,使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我部1996年在建设504号《关于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中规定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计划局:

  为加强质量管理,使质量检查工作制度化,我部1996年在建设[1996]504号《关于对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中规定,每年下半年在全国进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并要求每2-3年对所属勘察设计单位普遍检查一次。《通知》发布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检查制度,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今年要继续按《通知》要求,对未查单位认真组织检查工作,并根据历年来的检查情况对检查制度提出改进意见,该意见请以书面形式与一九九八年度检查情况于明年一季度一并上报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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