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布置1997年度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摘要: 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社团组织: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1997年度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资事发15号)文,现对我部行政事业单位1997年度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布置如下: ...
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社团组织: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1997年度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要求的通知》(国资事发[1997]15号)文,现对我部行政事业单位1997年度产权登记年检工作布置如下: 一、各单位应于年度终了进行财产清查工作,并根据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做好单位占有、使用各类资产的清查、核实工作,以保证产权登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专用仪器设备目录及代码》,如实填报汽车、专用仪器设备,并采用年检工作统一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与管理工作软件”逐户录入,建立单位完整的基础数据库,为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三、请各单位抓紧年检工作,于4月15日前将年检工作总结、基础数据软盘、产权登记证、及单位1997年财务决算报表、专用基金明细表、新增土地和房产证明等有关材料报送我司国有资产管理处。 1997年度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年检工作着重于资产分类基础数据的计算机录入和管理,各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工作,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以便圆满完成1997年度事业单位产权登记检查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