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2013-3-30 16:35|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768| 评论: 0

摘要:   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9月16日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第九次联络员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第二次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精神,有关司局汇报了今年前三个季度相关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形势 ...

  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9月16日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安委会第九次联络员会议、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第二次全国反恐怖工作会议精神,有关司局汇报了今年前三个季度相关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工作情况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仇保兴副部长对安委会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关于当前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

  2005年1至8月份,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542起、死亡677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下降29.5%和24.4%。但是,近期部分地区频繁发生建筑施工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尤其是9月5日北京市发生了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方面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汪光带部长最近在视察该工地时,从严格安全许可、落实监理责任、整顿建筑市场、加大安全投入、监控薄弱环节和关注农民工安全健康等方面,提出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二、突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务求实效

  仇保兴同志指出,当前,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重点抓好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城市设施运营安全、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和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工作,要狠抓责任落实,务求工作实效。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按照我部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发文要求,根据有关部门职责分工和监管范围,分解指标和统计事故;二是要从制定政策、完善法规、宏观指导和稽查监督等方面加强对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指导地方加强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督促地方加快事故结案进度,严格事故处罚;三是要注意系统的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从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监理安全责任、逐步建立成建制劳务企业、重视改善农民工的生活环境、减少最低价中标对安全生产的负面作用等多角度、多方面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环节和制度体系。

  城市设施运营安全方面的工作重点:重点抓好公交客运安全特别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燃气安全、风景名胜区和公园安全。城市污水管道(沟)安全、城市垃圾处理场安全,以及市政设施检修、维修(护)过程的安全监管。今年市政设施检修、维修(护)过程安全事故有多发趋势,有关地区市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要认真贯彻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积极推行该办法中确定的安全性评价、安全方案论证等制度,并及时制定有关标准、导则等。

  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方面的工作重点:当前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事故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因勘察、设计、施工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施工中发生在建工程坍塌事故,以及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结构等质量隐患,随着使用时间的推移在使用阶段发生已建工程坍塌事故;二是由于在使用中任意变更荷载、破坏结构或者由于材料老化或缺乏及时维护、维修而发生已建工程坍塌事故;三是在改扩建(包括装饰装修)过程中,由于事先建筑物检测、鉴定不当、改扩建(包括装饰装修、加固等)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造成结构隐患或直接破坏结构主体而在施工过程中和使用阶段发生工程坍塌事故。从工程类型来看,当前重点要抓好房屋建筑尤其是大型公共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包括玻璃、石材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等工程的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的监管。

  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工作重点:当前村镇工程质量事故主要表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缺乏正规勘察设计,或者由于建筑材料质量低劣、施工工艺方法落后,特别是无设计造成的坍塌,以及由于上述原因造成严重质量隐患,在使用过程中,特别是在地震、台风、暴雨等外界作用下发生坍塌事故。因此,当前要突出村镇工程质量监管重点,加强基层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同时要加强农房抗震防灾工作,做好农房抗震防灾质量安全技术指导工作。

  仇保兴同志强调,以上这四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都有各自特点,涉及到不同领域、不同司局,需要有关方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通力协作。另外,除原有传统的安全生产事故种类外,还有城市建设综合防灾、反恐等,有其独特性规律,既要与原有的工作基础紧密结合,又要探索其自身固有规律、遵循和适应规律,提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三、关于近期和当前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会议强调了近期和当前着重要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十一五” 规划安全部分编制工作。要科学编制“十一五”规划中的安全部分,本着既重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又注重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原则,合理制定“十一五” 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工作目标,以推进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二)高度重视建设领域应急管理工作。贯彻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我部负责的地铁、建设工程、桥梁、供水、供气、地震等六个预案,督促地方根据当地政府统一要求,完善预案,配备专业人员和器材、设备并定期演练,提高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三)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对至今尚未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但不再从事施工活动的,应立即撤销其资质证书;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除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进行严厉处罚外,还要撤销其资质证书。对于已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但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年底前整改不合格的,应吊销其资质证书。各地要加强动态监管,凡是发生安全事故的在建工程经调查发现施工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追究有关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自7月14日以后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对其承建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的违法发证责任,以及由此可能产生重大事故的相关责任。

  (四)收集整理典型事故案例。要认真收集整理近年来建设领域发生的重大特大事故案例,认真分析原因,作为反面教材,警示有关方面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有针对性的做好类似事故的预防工作。

  (五)要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国庆节期间,城乡居民出游规模和交通流量大,各有关司局要根据本次会议确定的安全工作分工(见附件), 督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安全、客运交通安全,特别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风景名胜区及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切实把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工作一线,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出席人员:

  仇保兴、朱中一、王早生、陈宜明、孙安军、王天锡、沈建忠、杨榕、徐波、吴慧娟。

  附件:《预防国庆节期间事故建设部有关司局安全生产工作分工表》

工作项目 负 责 司 局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 质量安全司 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 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安全司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 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城市市政桥梁安全 质量安全司 市政公用运营安全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质量安全司 燃气安全 城市建设司 公交客运安全 城市建设司 风景名胜区、公园安全 城市建设司 城市污水管道(沟)安全 城市建设司 城市垃圾堆场安全 城市建设司 市政设施检修、维修(护)过程安全 城市建设司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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