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深圳市列入我部涉外设计机构资格审批准入制度试点城市的批复

2013-3-30 16:33|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38| 评论: 0

摘要: 深圳市建设局:   你局深建技〖1997〗1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列入我部涉外设计机构资格审批准入制度试点城市。   建立涉外设计机构资格审批准入制度,是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现 ...
深圳市建设局:

  你局深建技〖1997〗11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列入我部涉外设计机构资格审批准入制度试点城市。

  建立涉外设计机构资格审批准入制度,是为进一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探索新形势下勘察设计行业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强对外国设计机构进入我国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请你局根据国家现行的《成立中外合营工程设计机构审批管理的规定》和《中外合作设计工程项目暂行规定》,对在现有中外合营设计机构和中外合作设计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对等互认、审批准入的原则,提出建立完善中外合营设计机构和中外合作设计管理制度的试点方案送我司,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好试点工作。并请将试点过程中有关情况及时告我司。

抄送:广东省建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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