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及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2013-3-30 16:3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52| 评论: 0

摘要: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对第三届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成立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范围包括建设类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类型的中等职业 ...

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对第三届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进行调整的基础上,成立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范围包括建设类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类型的中等职业教育。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对原《建设部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现将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

  请各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我部对本届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切实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各专业指导委员会二〇〇三年年度工作计划于二〇〇三年四月底前、工作规划于二〇〇三年六月底前、其它各年度工作计划按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定时限报我部人事教育司。

  附件:1.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2.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第四届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工民建与村镇建设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持学校: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

主任委员:白家琪

副主任委员:诸葛棠 韩培江

委员(共21人,按姓氏笔划为序,下同):

王怀珍(女) 高讲 抚顺市工业建筑学校

白家琪    高讲 天津市建筑工程学校

刘兆祥    高讲 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

刘志强    高讲 太原市城市建设学校

危道军    高讲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陈 乔    高讲 成都市建设学校

陈安生    高讲 衡阳铁路工程学校

陈跃军    高讲 广东省茂名市建设中等专业学校

吴玉勇    高讲 武汉市城乡建设学校

杨立斌    高讲 云南省大理城乡建设学校

张毅夫    高讲 内蒙古建筑工程技工学校

周海涛    高讲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郭秋生    高讲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高作均    高讲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钱正海    讲师 浙江省建筑工程技工学校

诸葛棠    高讲 上海市建筑工程学校

黄民权    高讲 广州市建筑工程学校

黄兆康    高工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黄志洁(女) 高讲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

程建民    高讲 云南省建筑工程学校

韩培江    高讲 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市政工程施工与给水排水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持学校:广州市市政建设中等专业学校

主任委员:陈思平

副主任委员:陈晓军 邵建民

委员(共19人):

马 玫(女) 高讲 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

王石军    高讲 衡阳铁路工程学校

李良训    高讲 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

刘克良    高讲 武汉市城乡建设学校

邵建民    高讲 上海市城市建设学校

陈卓华    高讲 重庆市工业学校

陈思平    高讲 广州市市政建设中等专业学校

陈晓军    高讲 辽宁省城市建设学校

吴建林    副教授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张渭波(女) 高讲 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

范柳先    高讲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周美新(女) 高讲 广州市市政建设中等专业学校

赵拥平    高讲 成都市建设学校

常 莲(女) 高讲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黄志良    高讲 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

傅泽麟    高讲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蔡 晶(女) 高讲 江西省建筑工程学校

樊向军    高讲 金华市城乡建设学校

薛本蓉(女) 高讲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B区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建筑规划与园林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持学校: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

主任委员:夏传茂

副主任委员:马 玉 周刃荒

委员:(共19人)

马 玉(女) 高讲 北京市园林学校

王 伟    高讲 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

王世动    高讲 北京市园林局园林绿化处

古文明    高讲 重庆市城建工程学校

刘义平    高讲 上海市园林学校

李 莉(女) 高讲 天津市园林学校

朱龙生    高讲 江西省建筑工程学校

张吉祥    高讲 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

周刃荒    高工 湖南中大勘测设计研究院

罗 琳(女) 高讲 江西省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郑细珠(女) 高讲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

钟少云(女) 高讲 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侯国华    高讲 石家庄市建筑职工中专学校

高 卿    高讲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夏传茂    高讲 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

唐来春    高讲 成都市建设学校

梁剑麟    高讲 广州市建筑工程学校

傅云松    高讲 云南省建筑工程学校

蔡根生    高讲 上海市商业会计学校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供热通风与空调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持学校: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主任委员:汤万龙

副主任委员:杜 渐 张建成

委员:(共12人)

尹 桦(女) 高讲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王根林    高讲 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

毕 红(女) 高讲 抚顺市建筑工业学校

汤 敏    高讲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汤万龙    高讲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余 宁    高讲 南京建筑工程学校

杨二虎    高讲 内蒙古建筑工程技工学校

杜 渐    高讲 南京职业教育中心

张 清    高讲 江西省建筑工程学校

张建成    高讲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吴爱珍(女) 高讲 广州市交通运输中等专业学校

高绍远    高讲 山东省城市建设学校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管理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持学校: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

主任委员:温小明

副主任委员:张怡朋 游建宁

委员:(共17人)

王立霞(女) 高讲 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

刘 力    高讲 安徽城市建设学校

刘 胜    高讲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成都B区

刘景辉    高讲 宁夏建筑职工中等专业学校

汤 斌    高讲 贵州省城乡建设学校

吴 刚    工程师 湖北宜昌城建学校

邹 蓉    高讲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何汉强    高讲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

邵怀宇    高讲 河南省焦作建筑经济学校

苏钦岳    高讲 河北省城乡建设学校

张 鸣    高讲 攀枝花市建筑工程学校

张怡朋    高讲 天津城建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张翠菊(女) 高讲 北京城市建设学校

黄晨光    高讲 武汉市城乡建设学校

游建宁    高讲 成都市建设学校

彭后生    高讲 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

温小明    高讲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建筑机电与设备安装专业指导委员会:

主持学校: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主任委员:毕智勇

副主任委员:胡晓元  李 宣

委员:(共13人)

王一宓    高讲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

王建玉    高讲 江苏省城镇建设学校

王胜和    高讲 长春物业管理学校

李 宣    高讲 湖南建筑高级技工学校

刘 强    高讲 天津市城市建设学校

毕智勇(女) 高讲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郑建文    高讲 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学校

张忠旭    高讲 德阳安装工程学校

赵 波    高讲 成都市建设学校

胡晓元    高讲 四川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成都B区

梁嘉强    高讲 广州市建筑工程学校

韩祥云    高讲 新疆安装技工学校

谢忠均 高级实习教师 天津市市政工程学校



附件2: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建设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是在建设部领导下,指导建设类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专家机构。

  第二条 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建设类中等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方向、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改革,向建设部提出建议和意见。

  二、按照职业教育能力为本位的指导思想,围绕职业岗位范围、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业务规格和素质要求,组织制定并及时修订本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教育标准、专业培养方案、技能培养方案,组织编制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报建设部审批。

  三、研究建设类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建设,制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编写和评选工作,进行教材的评价和评优工作。

  四、研究、制订专业教育评估标准和专业教育评估程序与方法,协调、配合专业教育评估工作的开展。

  五、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进行人才市场调查,产、学、研结合的研究,指导师资培养和实验实习设施设备及图书资料建设,推动教学经验交流。

  六、完成建设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指导委员会按专业或相近专业设立工民建与村镇建设、市政工程施工与给水排水、建筑规划与园林、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管理、建筑机电与设备安装六个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根据需要指导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小组。

  第四条 各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1-3人,委员若干人;专业小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l-2人。指导委员会由建设部委托有关职业学校负责主持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所在学校为该指导委员会主持学校。各专业指导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主持学校在本校该专业教师中推荐或由委员兼任。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委员会及其小组,可邀请其他部门专家参加工作。

  第五条 建设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和同行专家推荐下聘任指导委员会委员。指导委员会委员每 届任期为四年,可连聘连任。

  第六条 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热爱职业教育,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多年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一般具有高级讲师或高级技术职称,年龄在55岁以下,并能积极参加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教师或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担任。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七条 各指导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如有必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各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的主持下,经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主任委员与副主任委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各指导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在上一年十一月底前报建设部审批后执行。

  第八条 各指导委员会制订的专业培养目标、毕业生基本要求与业务规格以及专业培养方案、教学基本要求、有关课程和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等文件,应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建设部审批颁布。

  第九条 各指导委员会对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教学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经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指导委员会的名义向有关部门和学校提出。

  第十条 各指导委员会组织制订的教材建设规划和编审计划,经建设部批准后实施。指导委员会负责教材编写的组织和教材的评审工作,并负责填写评审通过教材的《教材审批书》,向建设部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出版。

  第十一条 各指导委员会应加强对本专业的教学研究,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职业教育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促进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第十二条 各指导委员会建立与专业设置学校的联系制度。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三条 指导委员会日常经费支出和委员活动经费由委员所在学校承担。各指导委员会争取和接受科研、设计、生产部门提供的经费赞助。

  第十四条 指导委员会的主持学校和委员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指导委员会和委员的工作,协助解决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十五条 指导委员会委员和秘书,从事指导委员会工作由所在学校以实际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


鲜花

握手

雷人

路过

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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