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

2013-3-30 16:30| 发布者: ccbuild| 查看: 166| 评论: 0

摘要: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动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职工,特别是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青年职工,积极弘扬“敬业、协 ...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部机关各单位:

  为进一步动员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职工,特别是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青年职工,积极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精神理念,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创先争优引领示范,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青文字[2011]2号)要求,决定2011年3月至2012年12月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中,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现将《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方案》(附件1)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填写的信息员推荐表(附件2)和联系点推荐表(附件3)报部文明办。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王敏、陈静

  联系电话:010-58934038、58934303(兼传真)

  附件:1.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方案

     2.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信息员推荐表

     3.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推荐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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